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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入学
小学: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按就近入学的原则,凭实际常住户口簿到县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小学办理入学手续。小学入学年龄统一规定为六周岁,小学一般不接受服务区外和不足龄的儿童入学。
初中:根据招生办划片招生确定名册组织学生入学。
(二)、转学
学生因家庭住址跨省、市、县(区)、乡(镇)迁移;或家庭住址迁离原校服务区,且路途远不能在原校学习;或由公办学校要求进入民办学校或进行办学体制改革的学校学习以及其它正当理由确需转学的,由学生本人、学生家长或其法定监护人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转出学校同意,家长持转出学校函与转入学校联系,转入学校同意接受后,开出复函函寄(或家长转交)转出学校,转出学校受到复函后即开具转学证,转学学生凭原学校开出的转学证、素质教育报告单、家长单位证明和实际常住户口簿到转入学校办理转学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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