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宁城投状元府楼盘“以旧换新”活动公告

发布时间:2026-02-13 14:10 信息来源:休宁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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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利用,进一步提升品质、彰显特色,全面展现我县历史文化街区传统建筑传承利用价值,现就休宁城投状元府楼盘“以旧换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换购条件

海阳镇齐宁街核心保护区范围内具有历史保存价值的传统建筑(具体详见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区规划范围图 ,具有独立不动产权证,无抵押、无担保、无违建、无纠纷,年限在30年以上的房屋(不含小产权房 ,均可参加“以旧换新”活动。

二、房源供应

拟参与“以旧换新”的房源为休宁城投状元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状元置业公司” 开发的状元府小区1号楼,共11层,现有可售房源56户,有99.93㎡、110.14㎡、121.16㎡三种房型可选。房源具体信息由休宁城投状元置业有限公司提供。

三、“旧房”收购主体

休宁县国有资产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资公司”

四、换购方式

采取货币价值换购方式(即:由国资公司委托第三方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对旧房价值进行评估,新房价值按照状元府小区市场销售价 ,旧房评估价值经买卖双方认可后,旧房原产权人可与国资公司签订旧房买卖协议,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旧房原产权人和状元置业公司签订新房买卖合同,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预告登记。“以旧换新”活动原则上不予办理退房手续,换购过程中若遇特殊情况需要办理退房的,由换购人、国资公司、状元置业公司协商解决。所换新住房的交付、登记、保修等手续与购买商品房相同。

五、资金支付

旧房原产权人与国资公司签订旧房买卖合同,旧房原产权人与状元置业公司签订新房买卖合同,旧房原产权人出具委托支付书,同意由国资公司将旧房收购款支付给状元置业公司,用于支付新房购房款,旧房收购款若不足以支付新房首付款的,旧房原产权人需在7个工作日内补清剩余首付款。首付款付清后15个工作日内结清剩余房款。

六、申请方式

对符合“以旧换新"范围的旧房,旧房原产权人需向国资公司提出书面申请,同时提交不动产权证书、户口本、身份证及复印件等有关资料。申请人与产权人不一致的,需提供合法证明。由国资公司会同海阳镇政府、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休宁城投集团对申请报名人、提交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最终参与以旧换新家庭名单,并将审核结果告知申请人。

咨询电话:13855903688 联系人:王先生

咨询电话:13399594530 联系人:汪先生

咨询地点:休宁状元府营销中心(休宁县海阳镇玉宁街107号

七、活动时间

报名起止时间:2026年2月13日至2月28日,换购活动截止时间:2026年3月31日。

八、其他要求

(一)参与“以旧换新”活动限额20户,如报名人数超过限额,将通过摇号方式进行确定。

(二)协议签订后,旧房原产权人须在1个月内将旧房腾空交国资公司管理。原产权人交付旧房时不得进行恶意破坏拆除,否则将按价赔偿,对超期未腾空交付的将按市场价收取租金。

(三)参与“以旧换新”房源如有配套的车库(储藏室)等,由旧房换购产权人自行决定,如有需求,则按照市场销售价另行购买。

(四)本活动公告由休宁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审计法务部负责解释,换购实施过程中如遇法律法规和重大政策变化的,相关内容也作相应调整。

休宁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