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负责同志解读】县长吴云忠:《休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休宁县禁止焚烧香纸冥币等祭祀用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县长吴云忠就《休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休宁县禁止焚烧香纸冥币等祭祀用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1.党的十九大作出“开展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行动”重要部署,着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养情趣高尚的健康生活方式。
2.近年来全县大力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我县市容市貌得到有力改善。一些市民在中心城区公共场所焚烧香纸冥币等祭祀用品行为,严重影响了文明城市形象,不利于巩固全省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成果。
3.因祭祀用火引发的火灾事故时有发生,严重威胁我县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通过结合实际制定出台易于执行的禁止焚烧香纸冥币等祭祀用品的规定,推行文明祭祀工作,规范市民的祭祀用火行为,有利于减少环境污染和火灾风险,有利于建设文明健康、安全环保的宜居环境。
二、起草过程
为倡导文明祭祀新风,巩固省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成果,减少因焚烧香纸冥币等祭祀用品带来的环境污染和火灾事故,建设文明健康、安全环保的宜居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禁止焚烧香纸冥币等祭祀用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黄政办秘〔2020〕46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三、工作目标
自《休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休宁县禁止焚烧香纸冥币等祭祀用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施行后,在县中心城区皖赣铁路以南、横江以北、夹溪河以东、合铜黄高速公路以西,休宁经济开发区尧舜园区,以及四至沿线居民区内的道路、广场、公共绿地、居民小区、公园、学校、医院、河流两岸等露天场所,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努力实现无焚烧香纸冥币等祭祀用品行为。在全县山地、林地及周边火灾高风险地区,结合森林防火,努力实现无焚烧香纸冥币等祭祀用品行为。
综合考虑既保护生态环境,又尊重传统习俗,广大市民到城乡公墓(集中安葬点)开展祭祀,可以在集中焚烧池焚烧香纸冥币等祭祀用品,提倡采取鲜花祭祀、网上祭祀等文明祭祀方式。
四、主要内容
《工作方案》确定了专项整治工作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确立了组织机构,具体分配了工作任务,明确了各项工作机制和工作步骤、工作要求。以促进禁止焚烧香纸冥币等祭祀用品专项整治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五、实施时间
自2020年9月25日开始施行。
六、下一步工作
1.加大宣传力度。多举措、全方位、全覆盖开展宣传,形成全社会主动参与文明祭祀的浓厚氛围。
2.积极示范引领。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示范引领作用,以身作则,带头垂范,努力让文明祭祀从“政府推动”转变为“社会自觉”。
3.认真开展整治。明确各部门职能分工,优化工作机制,以乡镇、村(社区)为单元格,开展集中整治和联合执法,积极引导群众文明祭祀。在冬至、春节、清明、中元等重点时段开展全覆盖式巡查和管控,坚决制止和摒弃不文明祭祀行为,引领和倡导文明祭祀新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