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负责同志解读】县长吴云忠:《休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全县重点水域禁捕有关工作的通知》
县长吴云忠就《休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全县重点水域禁捕有关工作的通知》作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长江“十年禁渔”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扭转长江生态环境恶化趋势的关键之策。长江禁渔是国之大计,生态保护关乎千秋万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8〕95号)《农业农村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建立补偿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农长渔发〔2019〕1号)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决定在全县重点水域开展禁捕工作。为顺利推进全县重点水域禁捕工作,如期完成我县重点水域禁捕目标任务,县农业农村水利局拟定《休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全县重点水域禁捕有关工作的通知》,并会同县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休宁县进一步加强重点水域禁捕工作实施方案》《休宁县打击重点水域非法捕捞犯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休宁县打击市场销售重点水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方案》等三个方案,经县政府同意,予以印发。
二、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8〕95号),《农业农村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建立补偿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农长渔发〔2019〕1号),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对休宁等5县(市、区)申请实施禁渔的批复(皖农渔函〔2014〕64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长江(安徽段)禁捕退捕有关工作的通知》(皖政办明电〔2020〕17号),《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全市重点水域禁捕退捕有关工作的通知》(黄政办秘〔2020〕47号)。
三、主要内容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压紧压实各级责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全县重点水域禁捕工作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聚焦“六无四清”目标,进一步落实责任,细化完善各项政策措施,紧盯关键环节,按照时间节点,全面抓好落实。
二是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成立联合指挥部,制定实施方案,重拳出击、深挖细查我县重点水域涉嫌非法捕捞违法犯罪案件线索,严厉打击涉渔犯罪行为,统筹推进各项执法任务,确保取得实效。对重大案件挂牌督办,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公布一批典型案件,形成强大威慑。
三是加强市场清查,斩断非法地下产业链。聚焦水产品交易市场、餐饮场所等市场主体,依法依规严厉打击收购、加工、销售、利用非法渔获物等行为,斩断非法捕捞、运输、销售的地下产业链。
四是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各项任务按时完成。把本区域内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列入党委、政府年度督办计划。建立定期通报和约谈制度,对工作推进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弄虚作假的乡镇、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问责追责。
四、适用范围
《休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全区重点水域禁捕退捕有关工作的通知》适用范围为休宁县行政区域内国有水域的禁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