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负责同志解读】县长吴云忠:《休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休宁县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办法的通知》
县长吴云忠就《休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休宁县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办法的通知》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1、《办法》制定是提升城市容貌的需要
近年来,随着我县城市建设和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城区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的数量、种类、规模也呈现快速发展的态势,这虽对繁荣市场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由于目前我县户外广告设置存在着形式各异、设置不合理、品位不高等问题,不符合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技术规范和城市容貌标准的要求,且严重影响了城市景观和城市形象。
2、《办法》制定是完善法规体系的需要
我县现行的户外广告管理办法是2008年制定的,随着国家、省、市对相关的法律法规作出调整,结合机构改革、“放管服”改革等相关政策和精神文件的出台,现行的户外广告管理办法中的部分条款出现与上位法不一致、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不适应、与相关改革精神不一致的内容。
因此从加强城市容貌管理和管理规范等多方面出发,亟需制定出台新的户外广告管理办法,从而促进我县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和日常管理的进一步规范,不断提升我县的城市管理水平,塑造和巩固良好的城市形象。
二、起草过程
本办法由休宁县城管执法局政策法规股负责起草印发。
三、工作目标
为加强和规范我县户外广告设置管理,营造有序的视觉空间环境,进一步规范户外广告设置行为,促进户外广告业健康发展,维护城市景观风貌,保护广告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保障公民人身和财产安全,建设市容整洁、环境优美、文明和谐的城市。
四、主要内容
《休宁县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办法》(送审稿)(以下简称《办法》)共六章三十条,分别对适用范围及定义、职责分工、设置规范要求、申请与审批、设置人的责任和义务和法律责任等作了相应规定。
1、第一章总则(1-5条)
明确了制定目的和依据、适用范围及定义、部门职责分工等。
2、第二章设置规定(6-10条)
明确了户外广告设置规划的相关要求,其中分别包括占用公共资源和不占用公共资源的情形;明确了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的风格风貌要求;明确了不得设置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的情形和场所;明确提出关于零星印刷品户外广告的设置规定。
3、第三章申请与批准(11-17条)
明确了大型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权的合法获取途径,其中分别包括占用公共资源和不占用公共资源的情形;明确了申请人申请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所需提交的材料、审批流程及审批相关要求;明确了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的具体期限和到期需延期的具体办理流程;明确了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权的出让收入的管理。
4、第四章设置与维护(18-23条)
对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的要求进行说明,明确了户外广告设施设置人的设置行为,户外广告设施的设置应当符合安全要求,外型美观,应加强对设施的日常维护管理,保持其完好、整洁。依法设置的户外广告等设施,其设置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不得侵占、损坏。同时明确了县城管执法部门应当做好对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的事先、事中与事后的管理工作。
5、第五章法律责任(24-27条)
进一步明确了违法设置户外广告、户外广告设施的日常维护、户外广告设施安全及户外广告管理部门及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和处罚标准。
6、第六章附则(28-30条)
对参照适用、实施日期等其他相关事项作了相应规定。
五、工作举措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强化宣传引导。
三、注重协调配合。
六、下一步打算
市容管理股(行政审批服务股)严格按照《休宁县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办法》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