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1867/202008-00342 信息分类: 部门和专家解读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休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0-08-12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部门解读】县卫生健康委:《休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20-08-12 15:35 信息来源:休宁县政府办 阅读次数:

一、起草背景

1.贯彻落实上级工作部署的需要。党的十九大要求,在“幼有所育”上不断取得新进展。2019年4月17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15号),要求开展多种形式的3岁以下婴幼儿(简称婴幼儿)照护服务,促进婴幼儿健康成长。2019年9月19日,省卫健委等十六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做好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工作的通知》(皖卫人口家庭发〔2019〕152号),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2020年2月15日,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黄政办〔2020〕4号),出台了详细的政策措施,明确了各部门职责。国家、省、市文件都明确将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考核内容,要求各地制定切实管用的政策措施,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规范发展。

2.解决婴幼儿照护服务难题的需要。2019年,县卫生健康委根据市卫生健康委工作部署,围绕全县婴幼儿照护现状和需求组织各乡镇开展了摸底和问卷调查。调查结果显示,家庭照护仍是婴幼儿照护的主力军,但家庭照护对家庭存在影响工作(或缺少时间和精力照顾婴幼儿)、增加经济压力、缺乏科学育儿知识、家庭成员养育观念有冲突等问题。家庭对机构照护婴幼儿的需求较大,但我县目前还缺少真正意义上的婴幼儿照护机构,特别是普惠性的机构较为短缺,不能满足群众需求。有些学前教育机构提供的托班服务也缺少规范化管理,难以让人放心。婴幼儿照护成为众多家庭特别是年轻职工家庭面临的现实问题。

3.完善新时期计划生育服务的需要。加快发展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主要目的是为解决“幼有所育”问题,是保障和改善家庭发展的民生问题,事关“全面两孩”政策实施,更是事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长远问题。

二、起草过程

2020年4月,根据国务院、省和市级促进3岁以上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相关文件精神,县卫生健康委代拟了《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初稿)。5月11日卫健委党组召开党组会进行了讨论,形成征求意见稿;5月13-20日向全县各乡镇和县直各单位发函征求了意见和建议,同时在县政务公开网站进行公开,根据征集的意见和建议形成讨论稿;2020年7月9日,程卫华副县长主持召开审议专题会议审议,形成送审稿;7月10日报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受市场体系公平竞争审查通过,同日报送县司法局接受合法性审查,7月14日,合法性审查完成,形成审议稿。

三、工作目标

1、2020年,选择1所幼儿园开设托班服务,多种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取得实质性进展;

2、到2021年,支持指导家庭科学照护婴幼儿的政策机制基本建立,初步形成“政府推动、部门协同、家庭为主、社会参与”的婴幼儿照记服务供给体系,全县至少建成1个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支持其他公立幼儿园开设托幼班,鼓励社会资本建设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

3、到2025年,建成1个具有地方特色和示范效应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实现主体多元化、形式多样、城乡覆盖、应享尽享、应护尽护的城乡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

四、重点内容

《休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共分为三大部分。

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明确了指导思想和2020年、2021年、2025年三个阶段发展目标。

第二部分是主要任务,要求建立三大体系。

1.建立多层次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供给体系。一是支持和指导家庭为主的婴幼儿照护;二是积极发展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三是加快发展多种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四是抓好重点示范引领。

2.建立规范高效的婴幼儿照护服务监管体系。一是明确建设标准;二是规范注册登记;三是落实备案管理;四是落实安全责任;五是加强综合监管。

3.建立切实可行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保障体系。一是加强政策支持;二是落实用地保障;三是加强队伍建设。

第三部分是工作要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二是加强部门协同,形成工作合力;三是加强宣传倡导,营造良好氛围。

五、创新举措

答:一是细化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备案管理要求,明确备案材料清单、出具单位、备案时限等,切实增强工作指导性、操作性。二是增加了政策支持举措。如:非营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用电、用水、用气,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对于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中取得明显成效,起到示范引领作用的婴幼儿照护机构,各级财政可给予适当奖补。探索对有特殊困难的婴幼儿家庭提供多种形式的照护帮助。三是详细规定了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承担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及具体要求。

六、下一步工作考虑

一是支持引导社会力量举办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做好对机构注册登记、备案等工作的联系指导和服务。二是为婴幼儿家庭提供新生儿访视、膳食营养、生长发育、预防接种、疾病预防等服务和指导,提高家庭照护婴幼儿的水平。三是抓好重点示范引领,推动婴幼儿照护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