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服务 > 公告公示 > 教育

休宁县2023年定向培养乡村教师招生面试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03 08:48 信息来源:县教育局 阅读次数:
字号: 打印 收藏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 中共安徽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做好2023年定向培养乡村教师招生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师〔2023〕37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我县2023年定向培养乡村教师招生面试工作公告如下。

一、面试对象

2023年参加高考符合定向培养乡村教师报考条件并填报我县定向培养院校招生的小学教育专业志愿的考生。

二、面试地点

休宁县海阳二小

三、面试时间:

2023年7月5日(星期三)上午7点30时报到。

四、面试内容

1.语言表达:主要对考生的普通话水平、语言组织与表达能力、思辨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

2.汉字书写:主要对考生汉字书写规范和书写能力进行考核。

3.思维品质和职业认同:主要考核考生思维品质及职业认同情况。

五、面试程序

1.面试报到:各面试考生须在面试当天上午7:30前到达面试地点,并在候考室集中。

2.资格审查:工作人员对面试考生户籍、年龄等进行审核。

3.进行面试:考生进入考场参加面试,根据考官要求,进行现场口表能力等展示,回答考官问题。

4.结果评定:面试总分100分,达60分面试合格。面试结束考官给出“合格”或“不合格”评定结论。

考生面试结束后须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

面试过程,县纪委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组全程监督。

六、面试结果公布

面试结束,将在休宁县政府网向社会公布面试结果,接受公众监督。

七、注意事项

1.考生面试时须携带本人2023年全国普通高考准考证、高考志愿信息确认表、2023年高考成绩通知单(自行打印)和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参加面试。

2.考生在候考室集中后,所有通讯工具关闭后交工作人员统一管理,考生不能与外界人员接触和通话联系。

3.考生需按照公告规定时间准时到达考点参加面试,并遵从考场工作人员安排,有序参加面试。考生未按规定时间报到视为自动放弃。考生进入考点后不得在侯考室及其他与面试有关场合大声喧哗影响其他考生,不得干扰考场工作人员及面试考官工作。面试结束后,考生须在工作人员引导下迅速离开考场,不得与其他未参加面试考生接触,否则双方均按违纪处理。

休宁县教育局

2023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