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休宁县商山镇SSCZ单元SS-07地块详细规划的征求意见批前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自然资源部《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规定,我县组织编制了《休宁县商山镇SSCZ单元SS-07地块详细规划》。为提高公众参与度,现公开向社会公示,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向我局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公示时间
30天(2024年7月22日-2024年8月21日)
二、公开方式
1.公示地点:休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4楼公告栏。
2.公示网站:①休宁县人民政府(https://www.xiuning.gov.cn/content/article/9253907);②休宁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政府公开导航/区县部门/休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https://www.xiuning.gov.cn/zwgk/grassroots/6615893/11551074.html)。
三、意见反馈方式
1.信函方式:将书面意见邮寄至安徽省黄山市休宁县交通运输大楼4007室(休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管理和用途管制股),书面意见请注明联系人姓名、电话、地址,并在信封上注明“《休宁县商山镇SSCZ单元SS-07地块详细规划》意见”字样。
2.电邮方式: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建议发至102181963@qq.com。
3.电话方式:直接通过电话与休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管理和用途管制股联系,联系电话 0559-7512016 (工作日8:00-12:00;14:30--17:30),联系人: 金凡 。
4. 网站征集渠道:在网站征集正文底部“发布意见”版块中直接留言。
特此公告
附件:休宁县商山镇sscz单元ss-07地块详细规划
休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7月22日
休宁县商山镇SSCZ单元SS-07地块详细规划
一、规划范围
休宁县商山镇SSCZ单元SS-07地块位于商山镇高潭村、雁里村,规划范围东至雁里村集体土地,西至高潭村洪芳组集体土地,南至S349,北至高潭村集体土地,地块用地总面积共5.74公顷(86.10亩)。
二、用地布局
规划范围内的用地类型为工业用地、公路用地、城镇村道路用地、社会停车场以及防护绿地等。具体用地及比例详见下表。
休宁县商山镇SSCZ单元SS-07地块规划用地结构一览表
三、道路交通规划
规划范围内主要交通道路为S349。
四、公用设施
规划保留现状供电设施2处,环卫设施1处,小型排水设施1处。
五、开发强度
SS-07-01地块为工业用地(1001),容积率下限为1.0,建筑密度下限为40%,绿地率上限为15%,建筑限高为24米。
休宁县商山镇SSCZ单元SS-07地块控制性指标一览表


征集结果
反馈时间:2024-08-22 11:382024年8月22日我单位就 《休宁县商山镇SSCZ单元SS-07地块详细规划》征求意见,其中通过政府网站共征集到网民意见0条,采纳0条,不采纳0条,通过其他途径 (报刊、信件、电话等)征集0条,采纳0条,不采纳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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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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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