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休宁县区域性农村敬老院优化调整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批前公示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农村敬老院管理服务工作,优化资源配置,合理布局城乡养老服务机构,提升全县农村敬老院管理服务水平,根据《安徽省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农村敬老院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休宁实际,县民政局拟定了《休宁县区域性农村敬老院优化调整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起止时间
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为2024年10月21日—2024年11月20日。
二、公开方式
《休宁县区域性农村敬老院优化调整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正文将登载在:休宁县民政局政务信息公开网。(https://www.xiuning.gov.cn/zwgk/public/6616424/11649423.html)。
休宁县人民政府网(https://www.xiuning.gov.cn/content/article/9253859 ).
三、提出意见方式
1.信函方式:将书面意见邮寄至休宁县民政局(邮政编码:2454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休宁县区域性农村敬老院优化调整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字样。
2.电邮方式: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建议发至327446422@qq.com。
3.电话方式:直接通过电话与休宁县民政局联系,联系电话18955955019(工作日8:00-12:00;14:30-17:30),联系人:程冬芳 。
4. 网站征集渠道:在网站征集正文底部“发布意见”版块中直接留言。
特此公告。
附件:《休宁县区域性农村敬老院优化调整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休宁县民政局
2024年10月21日
《休宁县区域性农村敬老院优化调整实施方案》(讨论稿)》起草情况说明
一、起草背景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农村敬老院管理服务工作,优化资源配置,合理布局城乡养老服务机构,提升全县农村敬老院管理服务水平,根据《安徽省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农村敬老院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休宁实际,县民政局拟定了《休宁县区域性农村敬老院优化调整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二、起草过程
2024年9月初,启动《实施方案》起草工作;9月9日—9月17日,集中对9个乡镇敬老院开展实地调研;9月20日,起草形成《实施方案(初稿)》;9月26日,县政府分管负责同志组织9个乡镇和县直有关单位召开专题会,会上收到意见9条,吸纳9条;会后修改完善形成《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10月份,县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带领县民政局赴乡镇敬老院走访调研,会同所在乡镇对优化调研工作进行调查论证;10月21日起,县民政局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在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向社会大众广泛征求意见,未收到任何意见反馈;11月1日,县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再次组织9个乡镇和县直有关单位召开专题会,对该方案进行细化、完善,形成《实施方案(审议稿)》。 11月19日,《实施方案(审议稿)》完成社会稳定风险评估;11月21日,通过县司法局合法性审查。
三、主要内容
一是目标任务。通过撤并整合、片区打造、达标升级,分批次、分步骤完成全县区域性农村敬老院优化调整工作,到2026年底,基本建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管理规范的区域性农村敬老院,全面提升特困人员供养管理服务水平,推动全县养老服务事业与养老产业融合发展。
二是具体措施。整合9所现有农村敬老院,建立区域性农村敬老院,由县民政局对区域性农村敬老院实行县级统一管理,机构特困人员供养经费、特困人员供养机构运营经费按现行财政保障供给不变。将全县9所乡镇敬老院整合为5个区域性敬老院,分别是齐云山区域、溪口区域、五城区域、临溪区域和海阳区域敬老院。将整合撤并后的5所区域敬老院委托给有资质、专业化养老服务机构运营;同时加强被整合敬老院的资产管理,妥善处置整合的关联问题和特困人员转院后的思想工作。
三是工作步骤。按照动员部署阶段、清资核产和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阶段、入住准备阶段、组织实施阶段,结合各区域性敬老院提升改造和建设情况合理安排整合进度。
四是工作要求。县民政局要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宣传引导、精心组织实施、加强督导考核。
休宁县区域性农村敬老院优化调整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县农村敬老院管理服务工作,优化资源配置,合理布局城乡养老服务机构,提升全县农村敬老院管理服务水平,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1.保障公益原则。区域性农村敬老院优化调整须以服务需求为导向,增强机构自我发展能力,坚持公益属性,履行社会责任,承担政府兜底养老和公益性养老服务,优先满足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
2.国有资产安全原则。实行“公建民营”的农村敬老院,原有的土地、房屋等国有资产的产权性质不变,公益性性质不变,同时要加强国有资产维护,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3.适度普惠原则。充分利用闲置资源,积极拓展养老服务范围,允许农村敬老院在满足对特困人员兜底保障前提下向社会开放,逐步为各类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便捷可及、质优价廉的养老服务。
4.县级统筹管理原则。优化现有农村敬老院结构,撤并地理位置偏远、供养人数较少、服务功能较弱的农村敬老院。进一步加强农村敬老院建设,建立完善规范高效统一的管理体制,提升全县农村敬老院管理服务水平,实行县级统一管理。
二、主要内容
(一)目标任务
通过撤并整合、片区打造、达标升级,分批次、分步骤完成全县区域性农村敬老院优化调整工作,到2026年底,基本建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管理规范的区域性农村敬老院,全面提升特困人员供养管理服务水平,推动全县养老服务事业与养老产业融合发展。
(二)具体措施
整合9所现有农村敬老院,建立区域性农村敬老院,由县民政局对区域性农村敬老院实行县级统一管理,机构特困人员供养经费、特困人员供养机构运营经费按现行财政保障供给不变。
1.整合撤并。将全县9所乡镇敬老院整合为5个区域性农村敬老院,分别是齐云山区域、溪口区域、五城区域、临溪区域和海阳区域农村敬老院。
①齐云山区域敬老院,拟在齐云山镇敬老院和渭桥乡敬老院原址进行提升改造,主要收住齐云山镇、流口镇、鹤城乡、渭桥乡的特困供养对象;改造后的原渭桥乡敬老院作为齐云山区域敬老院备用,根据需要适时启用。
②溪口区域敬老院,拟在溪口镇敬老院原址进行提升改造,主要收住溪口镇、汪村镇、月潭湖镇和板桥乡的特困供养对象;
③五城区域敬老院,拟在五城镇选址新建,主要收住五城镇、商山镇、山斗乡和岭南乡的特困供养对象;在优化调整阶段,由五城镇敬老院收住商山镇敬老院院民。
④临溪区域敬老院,拟在东临溪镇敬老院原址拆除重建,主要收住东临溪镇、榆村乡、龙田乡、源芳乡、璜尖乡和白际乡的特困供养对象。在临溪区域敬老院建成之前,仍保留东临溪镇敬老院和龙田乡敬老院使用功能,待区域敬老院建成后,实施整合撤并、优化调整。
⑤海阳区域敬老院,拟在上海洪天休宁养老院3号楼进行提升改造,主要收住海阳镇、万安镇、蓝田镇的特困供养对象。
⑥上海洪天休宁养老院作为收住全县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的养老机构。
合并后的5所区域性敬老院实行县级统一管理,对少数特困供养对象转移敬老院有特殊要求的,由县民政局根据特困供养对象要求会同所辖乡镇人民政府统筹安排。县民政局要会同各相关乡镇做好敬老院资产管理和财务审计工作,结余资金用于区域性农村敬老院提升改造和设施设备添置。
2.运营模式。将优化调整后适合公建民营的区域性农村敬老院委托给有资质、专业化的养老服务机构运营;县民政局和属地乡镇分别与运营方签订委托运营协议,明确产权归属和责权利关系等,科学合理设定委托运营期限。
3.加强被整合敬老院的管理。被整合的敬老院房产由属地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做好资产登记;涉及国有资产的,严格按照国有资产相关规定执行。
4.妥善处置整合关联的问题。乡镇敬老院整合过程中的问题,县民政局、属地乡镇和相关部门要安排专人负责协调解决。
要严格国有资产管理,对敬老院整合前的全部资产进行清产核资、造册登记。要妥善解决敬老院管理人员的劳动关系善后事宜。属地乡镇人民政府按照劳动用工相关规定,妥善处置整合后富余工作人员安置,确保平稳和无信访事件。
5.做好特困人员转院后的思想工作。县民政局、特困供养对象户籍地乡镇要加强整合后敬老院老人的心理疏导、精神慰藉等工作,保持特困供养对象情绪稳定。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
起草《实施方案》,召开政府专题会,并征求相关乡镇、部门意见,完成优化调整工作实施方案的修改完善,提请县政府常务会对实施方案进行审定,并安排部署相关工作,拟于2024年11月30日前完成。
(二)清产核资和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阶段
2024年底前,除东临溪镇敬老院和龙田乡敬老院外,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和属地乡镇要完成其他7所乡镇敬老院清产核资、造册登记,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及财务审计工作。
2024年底前,完成海阳区域敬老院提升改造;2025年6月底前,完成齐云山区域敬老院、溪口区域敬老院提升改造;在顺利争取相关项目资金支持基础上,尽快完成五城区域敬老院、临溪区域敬老院建设,2026年底完成整合撤并、优化调整。
(三)入住准备阶段
根据各区域性农村敬老院提升改造、新建和整合进度提前做好各项入住准备。各乡镇对现有特困供养对象开展走访动员、宣传集中入住工作,敬老院被整合的乡镇要做好现有院民转移入住的思想动员工作,运营方根据转入的特困供养对象基本情况,安排好入住房间,及时配齐、配足生活用品和其他基本养老服务设施,为特困供养对象转入新的生活环境提供必备条件。完成入住敬老院管理人员的调配工作,并妥善处理好敬老院聘用人员的进退留转和劳动关系问题。
(四)组织实施阶段
1.第一阶段(2024年底前)。①将海阳镇敬老院、万安镇敬老院特困供养对象转移入住到海阳区域敬老院,同时收住海阳镇、万安镇和蓝田镇的特困供养对象。②将商山镇敬老院特困供养对象转移入住五城镇敬老院。
2.第二阶段(2025年6月30日前)。①溪口区域敬老院收住溪口镇、汪村镇、月潭湖镇和板桥乡的特困供养对象。②齐云山区域敬老院收住齐云山镇、流口镇、鹤城乡、渭桥乡的特困供养对象。
3.第三阶段(2026年底前)。①临溪区域敬老院收住东临溪镇、榆村乡、源芳乡、龙田乡、璜尖乡和白际乡的特困供养对象。②五城区域敬老院收住商山镇、五城镇、山斗乡和岭南乡的特困供养对象。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区域性农村敬老院优化调整是破解资源分布不均、农村敬老院供大于求、老年群体基础服务设施薄弱等难题,是实现养老服务资源优化布局的必由之路。各乡镇及县直相关部门要深刻认识到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从全县养老服务工作的大局出发,树立全县上下“一盘棋”思想。
(二)加强组织领导。县民政局要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按照优化调整要求,强化工作措施,做到任务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扎实做好整合优化工作。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乡镇要切实加强宣传,要深入敬老院对院民进行宣传动员、思想引导和心理疏导工作,确保优化调整工作和谐圆满。
(四)精心组织实施。按照休宁县区域性农村敬老院优化调整实施方案,县民政局要把握好时间节点和步骤安排,协调有关乡镇和县直单位落实好各个阶段的工作任务。各乡镇及县直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按照职能职责做好协调配合工作。
(五)加强督导考核。县民政局要进一步健全考核机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要建立养老服务监管平台,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工作职责对特困供养经费落实、管理和管护人员配备、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等进行检查,确保机构稳定健康运转。
征集结果
反馈时间:2024-11-28 09:242024年10月21日我单位就《休宁县区域性农村敬老院优化调整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其中通过政府网站共征集到网民意见0条,采纳0条,不采纳0条,通过其他途径 (报刊、信件、电话等)征集0条,采纳0条,不采纳0条。
序号 |
意见建议 |
采纳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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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宁县民政局
202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