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休宁县促进工业转型发展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更好发挥财政资金对社会经济发展的辐射带动作用,根据省市相关文件要求,我局牵头起草了《休宁县促进工业转型发展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起始时间
2025年3月6日至2025年4月5日,为期30天。
二、公开方式
《休宁县促进工业转型发展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正文将刊载在:休宁县政府网。
三、提出意见方式
1.信函方式:将书面意见邮寄至休宁县民政局社会事务股(地址:休宁县书院路9号县政府大楼十一楼民政局1104室,邮政编码:2454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休宁县促进工业转型发展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意见》字样。
2.电邮方式:电子邮箱1832712653@qq.com。
3.电话方式:直接通过电话与休宁县科技商务工业信息化局中小企业股联系,联系电话0559-7519838(工作日8:00-12:00;14:30-17:30),联系人:潘志超。
4. 网站征集渠道:在网站征集正文底部“发布意见”版块中直接留言。
特此公告。
附件:《休宁县促进工业转型发展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
休宁县科技商务工业信息化局
2025年3月6日
《休宁县促进工业转型发展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牵头整合了工信、科技、财政、发改、市监部门关于二产发展的支持政策,出台了《黄山市促进工业转型发展若干政策》,为更好发挥财政资金对社会经济发展的辐射带动作用,结合休宁县实际,编制《休宁县促进工业转型发展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
二、起草依据
根据《黄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山市促进工业转型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黄政办〔2024〕16号)《中共黄山市委黄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融入全省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加快推进黄山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黄字〔2023〕14号)《安徽省制造业优质企业成长计划》(皖政办〔2024〕90号)《安徽省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构建以企业为主体的科技创新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2024〕22 号)《关于推深做实2024 年度全省“双倍增两清零一提升”工作的通知》(皖科企秘〔2024〕110号)《中国制造2025》等上级文件政策要求,编制《休宁县促进工业转型发展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
三、起草过程
1.2月24日,我局组织县财政局、县发改委等相关部门召开座谈会,由各牵头部门提供各领域补助事项及补助标准,形成《休宁县促进工业转型发展若干政策(初稿)》。
2.3月6日,再次组织相关部门召开座谈会,对《休宁县促进工业转型发展若干政策(初稿)》进行逐条核对,根据各部门修改意见形成《休宁县促进工业转型发展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
四、主要内容
《休宁县促进工业转型发展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共包含五个部分,具体如下:
产业政策:(一)支持金融协同放大、(二)支持产业转型升级、(三)支持工业互联网建设、(四)支持素质提升、(五)支持科技创新、(六)支持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七)支持品牌标准建设共7个方面36条。从支持内容来看,支持金融协同放大8条,支持产业转型升级7条,支持工业互联网建设2条,支持素质提升8条,支持科技创新4条,支持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4条,支持品牌标准建设3条。从行业领域来看,由县科技商务工业信息化局牵头实施的有15项,由县财政局牵头实施的有4项,由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实施的有8项,由县投促局牵头实施的有4项,由县发展改革委牵头实施的有4项,县发改委、科商工局共同负责实施1项。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县科技商务工业信息化局、县财政局负责专项资金的部署、指导、协调、督促等工作。县直相关部门加强会商沟通、协同配合,确保若干措施落地实施。
(二)加强管理。加强对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督查,跟踪项目进展和抽查审计,确保财政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保障财政资金发挥效益。
(三)监督检查。发现同一项目、同一内容多头、重复申报的,取消当年该企业申报资格。对弄虚作假、骗取资金的,予以追回,在依法依规追究单位和个人法律责任的同时,将其违规信息纳入失信联合惩戒范畴,保障政策实施公平公正。
《休宁县促进工业转型发展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
征集结果
反馈时间:2025-04-09 17:202025年3月6日我单位就《休宁县促进工业转型发展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其中通过政府网站共征集到网民意见0条,采纳0条,不采纳0条,通过其他途径 (报刊、信件、电话等)征集0条,采纳0条,不采纳0条。
序号 |
意见建议 |
采纳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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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宁县科技商务工业信息化局
202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