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农村老房子拆除建新房子,那老的宅基地产权证还有法律效力吗?如果没有,又该如何办理新的房产证
内 容:
请问农村老房子拆除建新房子,那老的宅基地产权证还有法律效力吗?如果没有,又该如何办理新的产权证。(因为老房子是兄弟两家的,所以只有一半面积拿来建新房子了)
答 复:
农村宅基地拆旧建新的,必须依法审批后方可建设。未取得合法手续的,必须补办审批手续,取得宅基地使用许可证,方可申请不动产登记。登记材料如下:(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
(2)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授权委托书(原件)、受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委托他人代理的提供);户口簿(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3)申请人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材料(原件);
(4)不动产权属证书(已办理宅基地使用权登记的提交,原件)或有权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文件,建设用地批准书及其它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材料 (未办理宅基地使用权登记的提交,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
(5)房屋符合城乡规划或者建设的相关材料(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
(6)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审核通过的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权籍调查表、宗地图(原件两份)以及宗地界址坐标(原件)、房产分户图(原件两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