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婚前买的房子,请问结婚后是否可以加女方姓名?需要什么手续?需要缴纳什么费用?

发布时间:2025-05-09 09:26 信息来源:休宁县人民政府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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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 容:
男方婚前买的房子,当时付了首付,剩余的款项使用商贷公积金贷的组合贷,目前已还贷3年,请问结婚后,是否可以加女方姓名?需要什么手续?需要缴纳什么费用?
答 复:

根据您描述的情况,您可在还清抵押贷款或由银行出具同意加名的证明后,夫妻双方一同携带不动产权属证书、夫妻约定、夫妻双方身份证明、结婚证等必要材料到县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申请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办理过程中需缴纳相关的税费及登记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