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公告
根据县委关于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县委第二巡察组于2022年11月14日至11月23日,对团县委开展常规巡察。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团县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二、巡察内容
根据县委要求和巡察工作有关规定,在巡察期间,巡察组将按照深化政治巡察、强化政治监督的要求,结合巡察工作的特点和规律,聚焦团县委政治责任和职责使命,重点监督检查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及省市县委决策部署、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等情况以及对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等情况,以及县委要求了解的其他问题。
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巡察期间主要受理反映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有关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对其他不属于巡察范围的信访问题反映,按规定转交有关部门处理。
三、反映问题的渠道
巡察期间,设立信访接待点、摆放意见箱、开通举报电话和互联网电子邮箱接受来电、来信、来访。受理来电、来访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一)信访接待点:位于县残联四楼信访接待室;
(二)巡察意见箱设置地点(2个):县政府后门东边出口外墙1处,海阳镇书院路7号休宁县青年发展服务中心门口外墙1处。
(三)举报电话:18155912920;
(四)电子邮箱:dexcz7511917@126.com;
欢迎针对上述巡察内容反映问题、提供线索。
县委第二巡察组
2022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