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四届休宁县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关于提案审查情况的公告
(2023年3月9日县政协十四届八次常委会审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四届休宁县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期间,广大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学习联络组以及政协各界别、各专门委员会,紧紧围绕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积极通过提案建言献策,履职尽责。截至1月4日9时,共收到提案116件。根据大会通过的授权县政协常委会审议本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报告的决定,县政协提案委会后进行了认真审查,形成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草案),经3月9日县政协十四届八次常委会审议,决定立案 107 件,不予立案 9件。不予立案的提案,转作社情民意和撤案处理。
在立案的提案中,委员个人或联名提出的提案 92 件,占86%;党派团体等集体提案15件,占14%。其中,经济建设类 13 件,占12.1%;政治建设类8件,占7.5%;文化建设类19件,占17.8%;社会建设类60件,占56.1%;生态文明建设类7件,占6.5%。
对已经立案的提案,县政协提案委将会同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组织召开交办会,交各承办单位办理。
县政协办公室
2023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