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宁县民政局关于“5·20”正常办理结婚登记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09 17:15 信息来源:县民政局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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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广大市民新婚办证需求,根据市民政局统一安排,5月20日(星期六),休宁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正常上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二、注意事项:1.一方为黄山市户籍的居民申请结婚登记需携带下列证件材料:①双方有效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②户口簿原件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有效户籍证明;③军人登记出具:有效士兵证或军官证、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军人婚姻状况证明;④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离婚证、民事调解书、民事判决书(含判决书生效证明);2.5月20日当天不受理离婚申请和登记。

三、办理地点:休宁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休宁县新安西路1号);咨询电话:0559-7518582。

特此公告

休宁县民政局

202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