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宁县财政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2023年5月29日至6月28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休宁县财政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3年8月22日,县委巡察组向财政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及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
(一)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政、金融和国资领域等方面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贯彻不深不实
1.针对“‘第一议题’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执行《县财政局2023年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每月制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月度学习方案,巡察整改以来,围绕宣传思想工作、主题教育等专题开展学习4次,研讨8人次,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徽工作、财政金融工作等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其中,9月15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上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开展了学习。二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财政、金融、国资、财会监督领域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截止11月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2次,党组会学习4次,财政大讲堂学习3次,谋划重点工作1次。
(二)预算编制和绩效管理有待提高
2.针对“预算编制不科学不精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关于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做好县级部门2024-2026年支出规划及2024年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规范部门编实编细预算,制定预算项目入库操作流程指导部门规范入库预算项目,制定部门预算编制注意事项清单具体指导编制部门预算;对财政所新录用人员、乡镇部门预算编制人员开展2次预算编制业务培训,共培训51人次。已完成2024年部门预算“二上”工作。二是印发《休宁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部门预算调剂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部门预算调剂情形,规定预算调剂审核审批程序。调剂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较上年减少。三是严格执行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范围、标准,并明确政府采购预算与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的区别,规定执行中除特殊情况外一律不追加或调剂政府采购预算。10月24日向各单位转发《安徽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安徽省政府采购工作指南(2024 年版)》,指导部门编实编细政府采购预算。四是将部门预算调剂事项纳入预算执行目标管理考核评分依据;落实只减不增要求,严格按照考核指标及评分标准对“三公”经费管理情况进行评分。五是《休宁县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中涉及预算编制不科学不精准整改落实情况,已经县审计局确认完成整改,并报送县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
3.针对“预算绩效管理方面存在短板”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绩效目标纳入预算一体化平台进行统一管理,按照“谁审核预算、谁审核目标”“谁批复预算,谁批复目标”的原则,加大预算绩效管理力度。纳入平台管理绩效目标基本信息13178条,绩效目标调整829条,绩效指标调整审核829个项目。二是9月19日制定印发《县级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操作办法》《财政一体化系统预算绩效目标审核流程图》和《单位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流程图》,完善了绩效目标审核流程,健全了绩效目标审核机制。三是11月22日制定印发《政府购买服务绩效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行为,确保政府购买服务绩效管理工作精准化、科学化。今后将依据上级文件要求,逐步完善涉及重点领域预算绩效管理办法。
(三) 非税收入征收管理不到位
4.针对“存在未能督促执收单位及时征收非税收入及非税收入未及时化解入库情况”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线上线下相结合开展培训。利用非税工作群(38人)、电子票据工作群(267人)进行线上培训,先后上传《非税单位票据学习材料》《新版非税操作系统流程》《乡镇非税收入征管业务培训材料》等业务资料,供执收单位人员进行线上培训学习;8月30日对20名新录用财政人员非进行了非税收入征管知识培训。二是通过向执收单位发提示函,督促其及时催收上缴非税收入。三是通过QQ工作群和电话与执收单位沟通,及时确认非税待查收入,8月1日至11月20日确认待查收入753笔,金额7874.25万元。四是10月8日出台《休宁县财政局非税待查收入管理操作流程》,规范执收单位非税收入征收、缴库等行为。非税待查收入余额除法院待结案诉讼费外做到日结日清。
(四)履行监管职责不到位
5.针对“对专项债券项目实施督促力度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专项债项目相关政策培训2次,共培训了39个单位102人。二是梳理专项债券项目谋划论证程序,制定流程图,11月17日与发改委联合印发,进一步规范了专项债券项目谋划申报程序,指导单位提升项目谋划申报效率。三是每月对新增专项债券支出进度进行通报,督促单位加快支出进度。四是主要领导对股室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6.针对“项目验收审核把关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2020年和坑村六组村庄道路硬化项目验收表中村验收组未签字盖章,县验收组无人签名”问题,已于10月份补齐签名盖章。针对“2021年81个项目69个档案资料中未见合同”问题说明:乡镇是一事一议项目实施主体,负责项目招标、合同签订、项目实施、完工审计等具体工作,合同留存乡镇,县综改办不存放合同。二是通过对2020-2022年档案开展自查,发现验收表中县验收组无签名、乡镇未盖章和申报审批表未签名等问题共有23处,现已全部整改到位。三是于11月9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工作的通知》,规范了项目申报、审核、审批、验收和结算等相关程序。针对乡镇反映的项目施工过程中需要变更问题,通过现场察看指导了5次,解决了项目施工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四是主要领导对分管领导进行了提醒谈话。
(五)财会监督成效不显
7.针对“党组对加强全县预算单位财务工作监督重视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组织学习培训。8月28日党组会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财会监督方面的重要论述;8月30日对近三年新招录的乡镇财政干部开展了乡镇财务核算业务培训。二是全方位加强财会监督。9月15日已制定《关于加强审计监督与财会监督协同贯通的实施意见》《休宁县财会监督协调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巩固“小金库”专项整治成果,设立“小金库”举报电话、邮箱,通过采取通报、监督检查、承诺公示和预算公开等措施,强化常态化监管措施,已开展“小金库”重点核查单位9家;通过单位自查、财政检查、区县互审等方式,做好预决算公开工作,目前已完成161个部门单位预算公开问题的反馈、整改、落实工作。三是开展财经纪律专项整治、会计质量监督检查和代理记账机构专项检查。8月31日,对10个单位的会计信息质量和代理记账机构开展检查,完成征求意见、公示和问题整改,并对2家公司违规代账行为行政处罚。对12个县本级一级预算单位,7个乡镇预算单位进行财经纪律专项整治县级复查,针对复查中发现的20个问题,已责令相关乡镇和单位制定整改方案,采用清单闭环式逐个销号,截止11月底已完成整改15个,正在整改5个。四是规范公务卡使用和加强公务接待管理。9月5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公务卡结算制度的工作通知》,规范预算单位公务支出管理,强化公务卡结算制度。10月16日,对全县1-9月公务卡结算业务办理情况进行了一次通报,刷卡笔数比去年同比增长30.1%,督促无公务卡结算业务的乡镇按规定刷卡。将 “三公”经费(含公务接待管理)情况纳入贯彻落实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县委督查计划,11月13-17日分3组已对18个县直单位、12个乡镇开展含公务接待管理方面检查,主要存在公务接待审批手续不到位、四单填写不规范等问题,已督促单位整改。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
(六)工作作风不够严实
8.针对“班子成员沟通交流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县财政局会商暂行办法》,截至11月底,班子成员牵头各股室开展了预算执行监控月报、三公经费管理等财政工作会商会6次。二是优化公文办理流程并下发各分管领导及股室,对即办事项、限时办结事项、暂时无法办理事项三种情况作了单独说明。被通报的3件事项已及时办结,且截至目前,未再出现事项办理超时被通报情况。三是9月底开展了三季度作风“体检”,对体检出的145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
(七)财务管理不规范
9.针对“内部管理不到位,存在现金管理制度执行不严,党员活动经费支出与公务接待费混淆情况”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8月底已将党员活动就餐费从公务接待费科目核算调整为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科目核算。二是9月8日28人参加了财政大讲堂,集中学习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休宁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对局机关财务支出情况开展自查,自巡察反馈以来,局机关所有支出均采取转账方式支付,未出现现金支付情况。三是从10月开始,局机关所有经费支出实行局办公室主任审核、分管办公室领导审批,局主要领导审批“三审”程序。四是局主要领导对2名财务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
(八)党组主体责任落实有欠缺
10.针对“班子成员分工不够合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10月16日召开党组会研究班子成员分工,进一步合理分工,科学统筹工作安排。10月25日正式发文调整县财政局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并报县委办、县委组织部备案。二是10月16日召开党组会研究部分同志职务任免及岗位调整安排情况,中层干部轮岗1人,新提拔1人,一般干部轮岗9人,重新优化配备股室力量,解决个别班子成员既是业务承办人,又同时是分管领导的问题。党组书记对相关人员开展了任前谈话,10月25日正式发文。
11.针对“党组议事决策存在短板”问题
整改成效及追责问责情况:一是10月16日召开党组会研究2023年财经纪律专项整治市级复查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并对后续工作进行了安排。对于复查反馈的6个问题,已制定整改措施,持续推进整改中。二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加强财政业务事项研究,其中,研究国有资产处置事项4次、金融安全事项1次、专项债防控事项1次、绩效管理事项1次。三是9月1日修订完善了《休宁县财政局“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严格按规定决策。由有关股室、分管领导提出需研讨决策议题,并准备好材料,办公室汇总提前报派驻纪检组审核,派驻纪检组全程参与每次党组会。自巡察整改以来,研究“三重一大”46次。
(九)组织生活不规范
12.针对“双重组织生活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9月8日组织学习了“三会一课”制度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 《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8月份以来机关支部共召开党员大会12次,支委会8次,上党课4次。二是党组成员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自巡察反馈以来,机关2个支部分别召开党员大会6次,党组成员均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了集中学习及交流研讨。建立组织生活会会前提醒机制,确保领导干部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三是9月28日党总支对各支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对于检查发现的2个问题已整改到位。四是10月20日党组书记对支部书记及组织委员开展了主题教育培训;10月27日分管领导及党务工作者参加县直机关党务工作培训班。
(十)干部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13.针对“局机关后备干部队伍培养有断层,股室长年龄普遍偏大,个别业务股室仅有股长一人,年轻干部培养跟不上,中层干部存在青黄不接现象”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谋划新一轮财政干部招录工作。局领导带队走访源芳、五城等10个乡镇财政所,摸排财政所人员岗位情况,向县委编办及县委组织部上报了2024年度公务员招录计划(局机关2名、财政所12名)。二是常态化开展新录用公务员3个月岗前跟班学习,对2023年新录用9名财政所公务员进行了岗前多股室轮训,8月30日开展了轮训交流总结;10月16日召开党组会研究局机关部分同志职务任免及岗位调整安排情况,对9名优秀年轻干部和业务骨干进行了交流轮岗;11月22日党组会研究提拔2名35岁以下财政所所长、副所长。严格落实最低服务年限管理,未满规定服务年限的,不得交流(含公开遴选)到上级机关。三是根据年轻干部的日常工作表现梳理出13名后备干部。四是8月30日对近三年新招录乡镇财政干部20人,围绕乡镇财务核算、财政所内控制度、财政预算一体化业务、惠民惠农“一卡通”业务、非税收入征管、部门预算编制注意事项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业务讲解和操作培训。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7512702;邮编:245400。
中共休宁县财政局党组
2024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