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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宁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4-02-01 10:21 信息来源:县应急管理局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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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3年4月17日至5月6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开展了常规巡察。2023年8月22日,县委巡察组向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

1、针对“学深学细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参加“学习强国”、应急管理干部网络学院、干部在线学习平台的理论学习。进一步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二十大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等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10月24日,邀请县委党校老师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宣讲。巡察反馈以来,召开党委会16次、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9次、局工作例会3次对相关内容进行了学习。二是巡察反馈以来,召开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9次,并向县委宣传部和县委督查室报告学习情况。组织办公室人员参加全市政府办公室系统“四能”建设会议,进行提高办公室人员的责任心。10月20日,局党委书记跟办公室人员进行了集体谈话,要求立足政治强、业务精,提升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做到提笔能写、有事能办。三是局主要负责人对班子成员进行了集体提醒谈话,通报抄袭问题,要求班子成员结合工作实际撰写研讨材料,班子成员共撰写研讨材料3篇,局党委书记并对班子成员的专题民主生活会材料进行了审核把关。四是结合年度工作要点,巡察反馈以来,召开局工作例会24次,对照年度工作要点进行全面调度研判,确保了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构建“大应急”管理格局有差距

2、针对“协调运行不畅”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巡察反馈以来,下发提示函、督办单、交办函、通知等15次,督促各成员单位和各乡镇落实好安全生产、防汛和森林防灭火等各项任务。二是县安委会召开安委会4次、专题会议4次、会商调度会13次,对安全生产、汛情等进行会商研判。三是建成县应急指挥中心,接入公安、交运、农水、气象等12家部门系统平台,做到应接尽接。汛期通过指挥中心调度6次;“11.22”森林火灾事故,实现了指挥中心与救援现场视频连线传输,发挥了高效指挥作用。四是2023年9月28日、11月23日,分别举办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培训班和重点工贸企业重大事故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回头看”推进会,指导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审核。将应急预案结合企业实际不紧的情况向企业进行了反馈,要求结合实际进行修改完善,通过专家会审后,报县应急局进行备案,现已完成。

(三)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有缺失

3、针对“监管措施有漏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了重大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共检查企业826家,排查隐患702条,完成整改702条。行政处罚10次,罚款7.15万元。二是县安委办制定《休宁县安全生产工作评议方案》,细化11项具体指标,分别由8个行业主管部门对各乡镇二、三季度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议,评议结果报县组织部,在全县工作大会上进行了通报,进一步压实属地政府和安全监管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三是完善年度执法计划,对涉及电焊作业、有限空间、涉安制冷等领域企业进行执法检查。对一起无证电焊作业案进行立案调查,并行政处罚3万元。对一非法经营烟花爆竹商店进行立案调查,行政处罚5千元。对一工贸企业未将承租单位纳入日常安全检查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行政处罚7千元。四是开展非法经营成品油活动排查摸底和执法工作,并进行相关政策宣传。立案调查1起非法经营成品油案,行政处罚5万元。五是加强全县特种作业安全管理工作,召开专题部署会,举办三期培训班,全县131名电焊从业人员报名参加了专业知识培训教育,并进行了资格证的考试,其中106名电焊从业人员已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

4、针对“督促整改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邀请第三方机构开展工贸企业安全隐患整改“回头看”,督促未完成整改的16企业完成112个问题整改,做到闭环管理,并形成检查台账,截至目前,350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2023年以来,共检查工贸企业71家次,发现隐患121个,已完成整改121个,整改率达100%,形成了闭环管理。二是组织局全体干部参加省应急管理“互联网+执法”系统培训,并邀请技术专家专题进行系统操作培训。三是运用“互联网+执法”系统进行执法检查,共检查企业59家次,发现隐患76条,已整改76条,行政处罚5家,罚款6.2万元。

(四)履行行政执法职能不到位

5、针对“执法力量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待县委编办、县委组织部统一安排,县应急局积极配合完成改革、人员扩充工作。同时按照县委编办统一要求,于2023年11月22日向县委编办、县人社局申请招聘2024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名,要求条件为法学类、非煤矿山和危化专业型的人才。二是2023年10月22日,向县委、县政府汇报我县安全生产监管力量薄弱等问题;同时积极组织安全监管人员参加省市各类培训7次,14人次。鼓励局干部职工积极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报考,通过摸排,全局有4人将参加报考。

6、针对“执法能力不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9月4日,邀请专家对基层安全监管人员进行培训。二是2023年5月24日,对被赋权乡镇执法人员进行综合执法培训。组织局全体人员分别参加省应急管理“互联网+执法”系统培训会、市非煤矿山安全专题培训会和市行政执法业务培训会7次。三是对2020年以来的行政处罚案卷进行自查,对发现的证据照片无执法人员签字、违法主体身份证明未装入案卷等19项问题,进行了全面整改,完善了各卷宗档案。四是编发《应急管理行政执法办案证据收集和运用指引》发给每位执法人员进行学习,增强执法人员证据采集意识,规范办案行为。巡察反馈以来,共办理案件11件,全部按程序规范执行到位,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五是严格执法纪律,2023年9月20日,局主要负责人对执法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增加执法人员的责任心。

(五)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不扎实

7、针对“政策执行有偏差”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2023年7月19日,召开全体干部会议,对《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安徽省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进行了集体学习。二是加强培训。2023年6月20日,举办全县灾害信息员培训会,21个乡镇灾害信息员参训。同时组织各乡镇从事救灾和物资保障工作的分管领导及工作人员参加应急管理部干部培训学院线上培训,共有42人参加培训。三是加强检查。开展2023-2024年度冬春救助工作检查,对各乡镇需救助对象摸底程序、公示、档案资料的整理以及2023年度灾害信息员培训等情况开展检查,听取被检查乡镇冬春救助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对发现的6个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按规范整改到位。四是加强审核。对各乡镇2023-2024年受灾人员冬春生活需救助信息数据进行审核把关后上报自然灾害灾情管理系统,2023-2024年度共摸排需救助人员11550人,其中特殊困难人员1416人,做到数据准确,对象无误。

8、针对“救援队伍有短板”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将应急救援物资购置、专业队伍救援等资金纳入2024年财政预算。组织乡镇业务骨干参加市防汛、森林防灭火培训会3次。购置消防自救呼吸器、抽水泵、救生衣等救援装备,并积极开展防汛、森林防灭火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二是为两个基层防汛抗旱应急能力标准建设试点乡镇配合了统一的服装和相应的应急救援物资。同时为30名救援队员购买了意外伤害险。三是对龙田乡桃林村应急队伍中年龄偏大的6名救援人员进行了及时调整,补充年轻队员加入救援队伍。

9、针对“出库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制度建设。2023年8月28日召开局党委会,研究制定了《库管安全制度》《物资出库制度》《物资保管制度》《物资入库制度》,明确专人负责物资储备的日常管理,严格按库管规定进行管理。二是对现有储备物资进行了盘点,完善物资进出库台账。应急物资出入库严格按照制度进行审批登记。三是开展提醒谈话。2023年9月20日,局主要负责人与库管人员进行提醒谈话,确保储备物资得到规范管理。四是对库管物资进行盘点,完善相关台账。

(六)解决事关群众利益信访问题不力

10、针对“跟踪督办不紧”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专题会议,局领导班子对各自分管领域的信访件进行包干,抓好落实。按照各部门职责分工,对未办结的124件举报进行核实检查,完成结案,未出现重复举报和上访事件。二是巡察反馈以来,共收到信访件74件,完成核查74件,均予以反馈,反映群众均表示满意。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七)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有欠缺

11、针对“责任压得不够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9月12日,召开局党委会组织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巡察反馈以来,在召开局工作例会时,4次对党风廉政工作进行了部署。二是2023年8月30日,调整完善了局领导班子分工,明确人事、项目具体分管领导。三是2023年9月20日,局主要负责人对具体经办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对党风廉政年度计划和工作清单进行修改完善。巡察反馈以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2次,对发现的情况均如实进行了填写。四是2023年6月16日,召开党风廉政专题会议,听取总结上半年党风廉政工作,对下半年工作进行部署;2023年7月21日,结合各自工作实际,按要求进行了集体廉政谈话。五是2023年5月26日、7月6日分别开展了“继优良传统 承清廉之风”“党建引领凝聚合力 筑牢红色安全防线”主题党日活动;2023年10月20日,组织全局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第一大案》。2024年1月11日,赴东临溪镇红色文化展示馆参观,接受洗礼,加强党性修养。六是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中提出的建议意见,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12、针对“执行制度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休宁县应急管理局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对公开信息进行层层审核把关。由信息撰写人将信息报股室负责人进行初审,再由分管领导进行把关,最后由局主要负责人终审进行信息公开。二是将退休及离职人员调整出执法人员信息。三是2023年7月19日,在全体干部会议上对《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的意见》进行集体学习,进一步加强对干部职工的管理,激发干事激情。四是局主要负责人与政务信息公开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增强工作责任心,要求举一反三,对存在错敏字等问题进行及时排查整改,确保公开信息准确无误。

(八)执行财经纪律不严。

13、针对“存在超标准报销、单据不全等情况”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超标准报销和主题党日就餐超标准的款项按程序已2023年于9月25日清退至县监委专户。2023年9月20日局主要负责人与财务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强化财经纪律。二是邀请第三方机构对2021-2022年的财务进行了内审,并根据内审报告对发现的15个问题进行了整改,截至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三是2023年10月16日,召开局工作例会,对《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关于印发休宁县公务接待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休宁县机关事业单位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暂行)》等进行了学习,严格按照审核程序,对相关的报销业务进行审核。

(九)工作作风不严实

14、针对“落实落细有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行业实际,完善《休宁县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工》。二是制定《休宁县安全生产工作季度评议方案》,组织8个重点行业部门对21个乡镇季度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评议,并报县委组织部,在全县大会上进行通报。三是巡察反馈以来,下发提示函14份、工作通报14份,督促部门和乡镇做好安全生产常态化检查整治工作。四是2023年9月20日,调整县安委会及十四个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五是推进机关作风建设常态化行动,强化岗位担当,开展“担当作为争当效能先锋”活动,进行工作作风问题体检“回头看”。巡察反馈以来,组织局全体人员参加省市行政执法业务培训3次。2023年9月4日,举办了基层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培训班,邀请专家进行了专业知识授课,进一步提升监管人员业务水平。六是推进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2023行动,对非煤矿山、危化品、工贸企业等进行安全检查。截至目前,共发现隐患614个,完成整改614个,整改率100%。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

(十)党建主体责任抓得不牢

15、针对“组织生活质量不高”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8月28日,召开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组织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把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各项要求落实到日常具体工作中去。二是在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前,班子成员间进行了谈心谈话,2023年9月21日,召开了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会前党委书记对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进行了审核把关,会议期间,班子之间进行了严厉的批评和自我批评。三是制定问题清单45条,完善整改措施124条,确保整改取得成效。截至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

16、针对“党务工作不扎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6月26日,召开支委会研究支部委员会换届事项,2023年6月29日召开支部会会议,选举产生新一届支部委员会成员,并对支委进行合理分工。二是对新发展党员的培养人进行调整,规范党员发展程序。现已完成1名党员转正。三是巡察反馈以来,召开支部会议4次,2023年6月29日,党委书记上了“坚定信念 廉洁奉公”的党课。并组织参加主题党日活动。四是局党委书记对党务工作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增强其工作责任心,按要求完成各项党务工作。五是2023年10月27日,局党务干部参加了县直机关党务干部培训班学习,进一步提升党务工作水平,同时对党务工作管理手册进行了规范填写。

(十一)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

17、针对“主动接受监督意识不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巡察反馈以来,召开局党委会15次研究属于“三重一大”事项。二是2023年8月14日召开局工作例会,对《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进行了学习。巡察反馈以来,共主动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派员对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研究进行全程监督15次。三是2023年6月1日,召开局党委会,明确由办公室主任(中共党员)作为局党委会记录人。同时,每次会议记录由主要领导进行全面审核,做到记录真实、完整。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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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休宁县应急管理局党委

2024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