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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休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4-11-25 16:30 信息来源:中共休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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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3年10月31日至11月30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4年3月11日,县委巡察组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市、县工作要求落实情况方面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扎实

1.针对“思想政治工作开展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机关作风建设行动学习计划,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集中学习9次。二是制定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度学习计划,开展集中学习11次、学习研讨3次。三是制定党纪学习教育集体学习计划和个人自学计划,支部开展集中学习12次;召开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4名班子成员研讨发言;召开全局警示教育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四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2024年以来召开党组会议8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11次、支委会18次、支部党员大会6次,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第一议题”内容。

2.针对“聚焦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学习用力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国土空间规划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列入2024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开展学习2次。二是2月27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对年度重点工作进行谋划安排,研究制定2024年度建设用地报批、收储、供应及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等工作计划,召开5次专题会进行调度。三是2024年以来,报批建设用地499.8亩,收储存量建设用地199亩,供应国有建设用地561.7亩,完成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报批和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行政村村庄规划初步成果评审,实施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项目4个、排危除险项目16个。二季度登记财产营商环境考核全市排名第一。

(二)耕地保护措施不力

3.针对“耕地保护力度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5月9日召开党组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二是完成2022年度流出耕地整改复垦3135.91亩,完成率100%。通过分片督导、通报整改进度等措施,完成承诺种植和2023年度耕地保护任务。三是巡察反馈耕地保护未整改问题84个,已整改76个,对违法用地相关责任人员提醒谈话1人、诫勉谈话1人。四是巡察以来,开展执法巡查482次,发现制止涉嫌违法占用耕地问题3宗。

4.针对“耕地保护现状不容乐观”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3月29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二是通过就地恢复、异地补划完成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年度任务425亩。制定临时用地整改计划,2宗临时用地已复垦并通过验收,面积80.95亩(耕地23.64亩)。三是巡察以来,开展执法巡查482次,发现制止涉嫌违法占用耕地问题3宗;审批临时用地9宗,足额预存土地复垦保证金。

(三)用地保障力度不够

5.针对“建设用地报批质量不高”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3月11日印发推进机关作风建设行动实施方案,深入查摆作风问题并落实整改。对1名工作人员在土地征收工作中未认真审核给予通报批评。二是4月24日组织乡镇分管土地征收业务负责人和经办人员参加全省土地征收业务及补偿安置办法专题培训会,并对土地征收业务进行指导。三是3月13日印发《休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土地征收领域重大行政执法事项合法性审查制度》,审查土地征收预公告9份。

6.针对“土地供后监管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2月在土地市场监测监管系统中消除9个问题的闲置状态。二是对4宗欠缴土地出让金问题进行核查并追缴,分管负责人向局党组作出书面检查。三是梳理2020年6月以来土地出让金征缴情况,未发现其他欠缴问题。严格执行土地出让金征缴监管机制,“净地”出让土地13宗,均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时间交地。对未按合同约定开工用地企业及时下发开工履约通知书8份,2个项目已开工建设。

7.针对“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不高”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4月23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闲置土地处置办法》,6月29日召开党组会议学习《关于实施妥善处置闲置存量土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等政策文件。二是制定2024年度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计划,已分别完成处置234.26亩、346.56亩。三是巡察以来,出让工业用地10宗,容积率均不低于1.5,并签订《经开区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工业项目用地投入产出监管合同》。

(四)生态修复与地质矿产管理有弱项

8.针对“矿山修复治理进度滞后缓慢”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8月,东亭铜矿完成闭坑治理和县级验收。二是配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展矿山生态修复监督检查,检查在建矿山6家,发现问题2个,已按要求整改到位。三是2家在建矿山完成治理面积11.5亩,占年度治理计划的70%。

9.针对“已修复项目后期管护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3月29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安徽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条例》《安徽省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管理办法》,制定《关闭矿山检查清单》。二是相关矿山按照要求设置了警示牌、完成边坡复绿整改,大源石煤矿已完成治理,移交齐云山镇管理。三是2024年5月检查已修复治理矿山5家,发现问题6个,下发提示函2份,已按要求整改到位。

10.针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4月12日、5月9日召开党组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及《全市自然资源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印发《关于调整休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的通知》,明确股室安全产工作职责。二是2024年以来召开党组会议3次,研究部署地质灾害防治、矿山安全生产等工作。主要负责人带队检查市级地质灾害点3个,检查矿山9家。三是3月20日印发《休宁县自然资源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共检查矿山企业及地质灾害隐患点63家(处),发现安全隐患1个,已及时整改到位。

(五)统筹抓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用力不够

11.针对“对规划工作重视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4月12日召开党组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要指示精神和《关于统筹推进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二是2024年以来,召开党组会议4次、专题会5次,听取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城镇开发边界内单元及地块详细规划编制和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成果技术审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工作。

12.针对“规划编制监督实施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3月13日下发《关于做好相关行政村村庄规划报批工作的函》,推进规划编制工作。2024年以来,督导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并召开调度会4次。二是21个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151个行政村村庄规划已完成初步成果和专家评审,编制率100%。8月7日下发《关于加快推进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报批工作的函》,明确报批材料和程序。

13.针对“规划编制水平有待提升”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1月30日成立乡镇国土空间规划技术审查审批工作小组,参与规划评审17次。二是开展规划编制驻村调研,发放调查问卷6000余份,征求意见1000余条,采纳意见800余条。召开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及行政村村庄规划征求意见会10余次,广泛征求部门及乡镇、村组意见。三是通过购买服务方式,与5家规划编制单位签订技术服务合同,已对9个乡镇派驻乡村规划师各1名。

(六)优化营商环境用心用力不够

14.针对“工作责任心不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巡察以来,开展不动产登记业务培训3次,业务测试3次;组织人员参加“徽州百工”黄山市第三届不动产登记职业技能大赛,并获集体三等奖,个人三等奖,及个人参赛第四名。二是对登记业务进行抽检9次,通报发现问题2次,已及时整改。安排工作人员专职查看每日数据上报情况,发现问题3个,并及时反馈、整改。三是规范用地、规划审批流程,文昌西桥项目同步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划拨用地决定书。

15.针对“工作效能有待提升”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3月14日、6月29日召开党组会议学习《创优营商环境对标提升举措(2024版)》《黄山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二是制定登记财产指标评议体系任务分解表,逐项任务落实到人。二季度登记财产营商环境考核全市排名第一。截至8月底,抵押登记、抵押注销登记网办率分别达42.63%、39.31%。三是对属于《黄山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豁免项目清单(第一批)》范围内的项目实行规划许可豁免政策,不再办理规划许可手续,缩短项目开工时间。委托市自然资源勘测规划院对我县房地产类项目进行规划技术复核,提高审批效率,2024年以来完成6个项目方案规划技术复核。

(七)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工作推进缓慢

16.针对“房地一体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数据汇交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4月23日组织自然资源和规划所及相关股室人员学习《休宁县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开展审核业务指导。二是5月28日约谈四家外业承担单位负责人,要求加快缮证工作。三是全县宅基地“房地一体”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数据汇交率达98.74%、94.1%,符合省自然资源厅数据汇交相关要求。

17.针对“房地一体颁证率不高”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以来开展农房一体确权登记政策宣传3次。二是5月28日约谈四家外业承担单位负责人,要求加快缮证工作。三是缮证工作已基本完成,不动产证书发放工作已陆续展开,部分乡镇已集中发放到村,并由村委会完成具体发放工作。

18.针对“数据填报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不动产登记系统中对各标段入库数据各抽查100件,发现问题3个,已修改完善。二是联合监理单位对各标段开展监督检查2次,数据填报逻辑错误或编码问题已整改到位。三是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数据于2024年5月全库汇交至省不动产登记中心,全县宅基地“房地一体”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数据汇交率为98.74%、94.1%。

二、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

(八)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

19.针对“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3月28日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学习《县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休宁县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工作暂行办法》,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和反腐败等工作。二是2024年以来开展警示教育4次,廉政谈话20人次。三是制定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2024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计划。8月1日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会议,听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情况汇报。

20.针对“‘第一责任人’履责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开展作风谈心谈话4人次,相互指出问题8个,制定整改措施41条并落实整改。5月17日召开党纪学习教育专题辅导暨廉政警示教育会,主要负责人作“严规矩守纪律强作风”专题授课。二是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开展廉政谈话4人次,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单位)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16人次。三是主要负责人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

21.针对“‘一岗双责’压力传导不到位履责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机关作风建设行动,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单位)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19人次、廉政谈话16人次。针对项目建设监管不严问题,对相关股室具体经办人、负责人提醒谈话。二是印发推进机关作风建设行动实施方案,查摆作风问题并落实整改。

(九)派驻纪检监察组“探头”作用不显

22.针对“协助党组开展警示教育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3月28日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开展执纪审查“以案四说”工作的实施方案》,对警示教育等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二是召开廉政警示教育会2次,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观看警示教育片。干部职工围绕“强学习、重担当、知敬畏、守底线”主题作交流发言。三是6月19日组织党员干部到周诒春廉洁事迹馆开展警示教育。

23.针对“履行监督执纪职责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3月28日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强化管理推动派驻机构高效履职的暂行办法》《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二是制定《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纪检监察组轮驻和专项监督工作计划》,对耕地保护工作进行督导。

(十)执行财经纪律不严

24.针对“财务审核把关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6月18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休宁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二是将超标接待费清退至县纪委监委专用账户,对支出附件不齐全、审批不规范问题完善费用清单及合同,由时任领导审核签批。核查2020年6月以来公务接待、财务支出等情况,发现问题3个并已整改。三是8月1日党组会议研究通过《休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财务管理办法(修订)》,明确规定各类支出审批流程、要求和“一支笔”审批、财务联签复核原则。

25.针对“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5月24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二是补办“不动产互联网+业务改造”等3个项目国有资产配置申请手续,完成国有资产卡片补录及会计账务调整。县自然资源勘测规划院对购置的电脑、复印机、大地测量仪等固定资产进行补录整理和会计账务调整。三是对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进行修订,规范固定资产采购、登记、处置等程序。

(十一)项目建设不够规范

26.针对“项目发包显失公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休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府采购管理规定(暂行)》,规范政府采购方式及限额标准、采购程序。二是2024年以来,按程序组织采购土地出让评估服务、详细规划编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常规服务类项目。三是7月5日党组会议研究通过《中共休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修订)》《党组会议议事规则(修订)》《局务会议事规则》,实施限额以下项目均提交党组会议研究后,按程序组织采购或直接发包。

27.针对“项目建设监管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5月24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安徽省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竣工决算及审计管理办法》。二是2021年度2个耕地流出问题整改工程已完成竣工决算审计,并提交审计报告。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项目成果已经省级检查并通过备案,东临溪镇天然气等3个项目选址论证报告已通过专家评审。分管负责人对相关股室具体经办人、负责人提醒谈话。三是排查2020年6月以来实施技术服务和工程类项目93个,未发现此类问题。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方面

(十二)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

28.针对“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4月12日、5月9日召开党组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办法(试行)》。二是制定《2024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召开支委会18次、支部党员大会6次、上党课6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8次,吸收入党积极分子4名,指导局团支部完成换届。三是召开总支委会8次,研究部署组织生活会、党建述职评议、巡察整改、党纪学习教育、支部半年督查等工作。3月29日召开2023年度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会议。

29.针对“党建带团建引领作用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5月17日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论述、《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二是4月12日召开党组会议,对团支部建设有关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6月29日召开党组会议听取团支部工作汇报。组织团员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廉政警示教育活动3次,三是5月15日召开团员大会学习《休宁县县直机关团员干部积分制“推优入党”实施细则(试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推荐3名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完成团支部换届。

(十三)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

30.针对“‘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月1日、4月12日召开党组会议,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好民主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带头讲党课等四项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的通知》。二是制定2024年度党课计划,上党课6次。6月5日局党总支对机关支部、不动产登记中心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三是主要负责人对不动产登记中心支部书记提醒谈话。

31.针对“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41名党员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出批评意见378条。二是局党总支对各支部2023年度民主评议党员结果进行审核并公示。三是主要负责人对机关支部书记提醒谈话。

32.针对“主题党日活动质效不显”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2024年度主题党日活动计划,累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8次,党员参加活动200余人次。二是6月5日局党总支对机关支部、不动产登记中心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等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三是主要负责人对机关支部、不动产登记中心支部书记提醒谈话。

(十四)干部队伍建设存在不足

33.针对“研究人事调整事项时存在非党组成员表态发言现象”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以来,党组会议研究人事调整事项时,严格执行议事规则,未出现非党组成员表态情况。修订党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党组会议议事规则,规范议事程序。二是2024年以来推荐副科级干部1名,提拔中层干部1名。三是结合机关作风建设行动对年轻干部开展谈心谈话20人次,8月6日召开年轻干部座谈暨集体谈话会,27名年轻干部结合本职工作交流发言。

四、聚焦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方面

(十五)巡察反馈问题长期坚持韧性不足,整改不彻底

34.针对“整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4月12日召开巡察整改领导小组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县委书记专题会议精神。召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6次,调度整改工作。二是修订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和财务管理办法等制度。三是班子成员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召开的组织生活会。召开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参会党员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出批评意见300余条。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9-7512727;邮政信箱:休宁县政务新区交运大楼4楼,邮编:245400;电子邮箱:997928365@qq.com。

中共休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

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