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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电子警察抓拍设备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21 15:02 信息来源: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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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机动车驾驶人驾驶行为,降低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及《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规定,在听取广大群众意见和建议、多次现场勘察的基础上,结合道路通行实际,决定自2025年5月6日起,正式启用、恢复以下电子警察抓拍设备,请驾驶员遵守交通规则,安全行车。

电子警察抓拍设备设置清单

序号

电子警察设置地点

类别

抓拍违法行为种类

1

休宁县齐云山镇南坑桥路段

新增

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且驾驶人不在现场或驾驶人虽在现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

2

休宁县海阳镇玉宁街胜利花园小区路段

新增

3

237国道996公里650米(海阳镇大熊猫乐园路段)

新增

4

237国道996公里705米(海阳镇大熊猫乐园路段)

新增

5

237国道996公里320米(海阳镇三里亭路段)

新增

6

237国道984公里810米(齐云山镇叶村路段)

新增

7

237国道984公里805米(齐云山镇叶村路段)

新增

8

休宁县齐云山镇游客中心路段

恢复

9

休宁县齐云山镇玄天大道与岩前街交口

恢复

10

休宁县齐云山镇玄天大道英泽艺术路段

恢复

11

休宁县齐云山镇索道停车场路段

恢复

12

休宁县海阳镇古城路路段

恢复

 

休宁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