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2023年安徽省湿地公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的3号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违规建设与占用问题仍然存在。休宁县万安镇角村复垦土地过程中,擅自将屯溪三江省级湿地公园恢复重建区3.8亩滩涂地覆土填埋。
二、整改实施主体
休宁县委、 县政府
三、重点措施
1. 对违规填埋在屯溪三江省级湿地公园3.8亩滩涂地的覆土进行全面清理,2024年6月底前完成。
2.按照《湿地生态修复技术规程》,制定原覆土填埋区域生态修复方案并对照实施完成,2025年3月底前完成。
四、目标任务
违规填埋的覆土全面清理,区域生态环境得到恢复。
五、完成时限
2025年3月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1.根据立行立改的原则,万安镇立即对违规填埋在屯溪三江省级湿地公园3.8亩滩涂地的覆土进行全面清运,已于当时清运完毕。
2.委托专业第三方编制《安徽屯溪三江省级湿地公园占损地块湿地生态修复实施方案》,并于2024年11月22日组织通过专家论证会,会上提出了补充施工期水土保持及水环境保护措施:(1)开展垃圾清理工程,清理垃圾和堆放土壤;(2)开展植被修复工程,对横江两岸实施植被恢复和提升;(3)实施岸坡防护工程,在水陆交接处设计驳岸;(4)实施挡墙修筑工程,新增挡墙护岸。
3.万安镇政府按照论证会和生态修复实施方案提出的要求,落实生态修复措施。一是积极开展植被修复。组织人员在原滩涂地栽种了水杉约500棵,播洒了狗牙根、紫穗槐草籽共计12kg,进行植被恢复提升,营造湿地景观。二是实施岸坡防护和挡墙修筑。在河岸边原有圩堤上进行自然草坡驳岸建设;同时依托新安江流域防洪治理工程,新增185米挡墙护岸。通过以上措施,恢复了河岸自然生态,维护了湿地生态环境系统。2025年3月17日,县林业局会同屯溪区三江湿地公园等部门,对原覆土填埋区域生态修复开展复绿专项验收,认为达到植被恢复标准,通过验收。
下一步,我县将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落实巡查机制,严禁侵占湿地违法违规行为,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做好湿地公园内日常巡护工作。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3月31日至2025年4月14日,共10个工作日)向〔牵头验收(监管)单位〕反映。
监督电话〔市林业局〕:05592342605
电子邮箱〔市林业局〕:362300328@qq.com
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