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休宁县信访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社会公开稿)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4年7月1日至7月22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信访局开展了常规巡察。2024年9月5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向县信访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市、县委工作要求落实情况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到位
1.针对“政治理论学习不全面”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整改以来分别于2024年9月9日,9月29日、10月22日、11月12日、12月30日、2025年1月9日、2月26日共召开7次党组会,先后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对加强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传承利用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安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等;分别于2024年10月18日、11月11日、12月9日、2025年1月27日,共召开4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要思想和其他重要论述,并开展研讨5次。二是2024年12月9日召开1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规则》《关于进一步提高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质量的意见》,进一步强化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的认识。三是丰富学习内容,在2024年初制定的学习计划基础上,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并结合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2025年2月26日,组织9名干部职工就如何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开展大讨论1次。
(二)信访工作基层基础夯得不够实
2. 针对“落实信访问题源头治理机制有缺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学习培训,于2024年11月1日、2025年2月25日通过全市信访业务培训会,对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就“六项机制”“三重联访”机制进行培训解读,参加培训共计80人次。二是提高思想认识,结合重要时间段的信访保障工作对21个乡镇机制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查期间未发现有落实不力情况。三是2022年-2023年发生的赴省访事项均已化解到位,扭转了2024年赴省走访的形势。
3. 针对“推动乡镇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县、乡镇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2024年8月以来针对6件重点信访事项召开调度会商会议7次,目前已化解5件次。二是根据信访工作法治化要求,县信联办先后依规发放督办函或工作建议函3份。三是强化对乡镇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的督导,班子成员参与到联系乡镇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就5件疑难信访事项的化解工作分别赴实地督导,目前已化解3件次。
(三)发挥信访职能服务决策作用不够充分
4. 针对“深入分析信访形势不够深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共听取信访工作汇报8次;2025年第一季度已向县委、县政府各汇报1次信访工作。二是2024年已组织干部到市信访局跟班学习1次,7月份1名领导班子成员到市信访局进行跟班学习。三是履行调查研究职责,继续完成剩余3个既定调研课题任务,目前已全部完成。今年将结合《关于在“比发展、讲奉献、重实干”作风建设中做好调查研究的工作提示》内容持续做好调查研究工作,目前申报调研课题3个。
5. 针对“落实‘三项建议权’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于2024年5月5日就巡察指出的信访事项办理向责任单位发放《工作建议函》,该事项于6月24日办结至今未发生重复。二是2025年2月26日经局党组研究,通过《休宁县信访局行使三项建议权的实施细则》。2024年8月以来,县信联办、县信访局就重复信访高发事项、信访矛盾高发向相关单位出具《工作建议函》3份。三是日常对系统内207件信访事项常态化做好信访事项规范化办理巡查工作,采取“回头看”方式做好梳理排查工作,共发现不规范信访事项10件次,已要求相关责任单位整改,目前已整改到位。
(四)推动解决信访突出问题不够到位
6. 针对“对初信初访跟踪督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1月11日、11月12日分别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党组扩大会议组织局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和信访工作法治化内容。二是强化信访业务培训,组织全局干部参加市局业务调度会15次,局内召开业务分析会2次,提高信访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三是2020年以来办结前重复和办结后重复的115件次信访事项已办结。根据工作分工,由综合业务股跟踪督办网上信访和来信、督查督办股跟踪督办来访和领导接访信访事项。自2024年8月以来207件信访事项已全部办结。四是全面排查梳理2024年8月以来的初信初访事项144件次,通过督查督办,均按要求规范办理到位,未发现有办理不力的情形。
7. 针对“重复访越级访久攻不下”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2月26日经局党组研究,通过《休宁县信访局行使三项建议权的实施细则》。日常对系统内207件信访事项常态化做好信访事项规范化办理巡查工作,共发现不规范信访事项10件次,已要求有关责任单位整改,目前均整改到位。二是通过复查复核程序复盘信访事项的办理过程,2024年8月以来共撤销信访事项办理不规范处理意见书3份,责成相关责任单位重新办理,至此均已重新规范出具处理意见书。三是修改考核细则,建立信访工作“五个法治化”的评价体系,规范办理信访事项。自2024年8月以来,重复访呈下降态势,致国家局重复率为21.13%,同比下降22.2个百分点,其中国家局来访重复率0%,同比持平;来信重复率36.36%,同比下降13.64个百分点;网上信访重复率18.33%,同比下降23.34个百分点。
(五)持续加强信访积案化解不够有力
8. 针对“重点信访事项存量仍未消化”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对重点信访事项实行“四个重新”,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分别于2024年8月27日、10月16日召开会议会商调度2次,确定化解方向。包案县领导通过组织会商、约访信访人等方式亲自参与化解15次。二是对案件重新复盘,重新调整2个重点信访事项工作专班、制定新的化解方案,通过攻坚化解已实现事心双解。三是根据《休宁县关于落实信访问题源头治理六项机制推动为民服务“进一步为”的实施方案》,实行重点信访事项“周小结、月报告”制度。目前12件中4件未化解件已于2024年10月31日前全部上报化解。
9. 针对“老信访户信访事项尚未彻底化解”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1月1日在全县、2025年2月25日全局信访业务培训会上组织学习《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增强了乡镇、县直单位信访工作责任制意识。二是针对重点信访人多次信访,采取加强普法宣传和释法明理等措施,厘清思路,固定诉求共计6次,落实了“三到位一处理”工作要求。三是针对信访积案持续开展攻坚化解工作,县领导约访、调度3次,责任单位约访、调度3次,县信访局督导责任单位攻坚化解1次,目前该老信访户信访事项上报化解。
(六)加强信访工作法治化进程有差距
10. 针对“涉法涉诉问题占比较高”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信访工作法治化宣传,在接待大厅营造法治化氛围,制作信访工作法治化专报1期,展板3块,印发《群众信访权利义务告知书》1000份。二是于2024年9月6日、11月1日、2025年2月25日召开全县信访工作法治化业务培训会3次,参加培训140人次,强化信访工作法治化中受理办理过程,推动政法部门依法按程序处理涉法涉诉信访事项。三是根据工作分工,由综合业务股跟踪督办网上信访和来信、督查督办股跟踪督办来访和领导接访信访事项。经过排查2024年8月以来26件涉法涉诉信访事项进行不予受理或不再受理,涉法涉诉问题进一步按要求规范导入涉法涉诉渠道。
11. 针对“信访工作责任追究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于2024年11月1日、2025年2月25日采取“以会代训”形式组织全局干部学习《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县信访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安徽省重点信访问题责任追究办法》。二是2024年11月1日、2025年2月25日召开全县信访工作法治化业务培训会,强化信访工作法治化中监督追责意识,推动信访工作责任制的落实。三是对2024年发生人员上行的责任单位进行通报,对重复信访事项办理久推不动的3个责任单位发放《工作建议函》3份。
二、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七)党风廉政建设抓得不牢
12. 针对“落实主体责任有欠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5月15日及时印发《休宁县信访局2024年党风廉政主体责任主要工作任务分解表》,人员变动后于2024年8月30日再次签发调整《休宁县信访局2024年党风廉政主体责任主要工作任务分解表》,做到任务及时分解到位。制定《休宁县信访局2024年党风廉政主体责任主要工作任务分解表》,领导班子主动认领工作要点,任务具体到股室(中心)和责任人,切实压实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二是于2024年11月12日、12月30日,分别在党组会上和全局干部职工会议上组织学习《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三是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于2025年2月10日就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谈话,传导工作压力。
13. 针对“‘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分别在2024年11月12日党组会、12月30日全局干部职工会上组织学习《休宁县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廉政谈话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强化了“一岗双责”思想认识。二是全面履行“一岗双责”,在2024年12月30日党风廉政建设暨作风建设专题会议上,领导班子成员4人汇报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责任落实情况。三是通过廉政风险点梳理,共排查出11项风险点。针对排查出的风险点,开展廉政谈话4人次,谈话均围绕岗位风险点谈廉政工作。
(八)财务制度执行不严
14. 针对“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分别在2024年11月12日党组会议和2024年12月6日全局干部职工会议上组织学习了《关于严禁自行出台政策发放工资津贴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进一步提高了对津补贴发放标准、范围的认识,并严格按照津补贴发放文件执行;2025年2月10日全局干部职工会议上组织学习《关于调整国家信访局信访岗位津贴实施范围和标准的通知》文件,进一步深化认识信访岗位津贴发放的标准及范围。二是2024年11月29日已将违规发放的2020年2人信访工作津补贴依规清退到位。三是集中开展自查工作,2024年12月23日-12月27日安排专人对2020年以来我单位发放津贴补贴情况进行自查自纠,暂未发现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情况。
15. 针对“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分别在2024年11月21日、2024年12月6日两次全局干部职工会议上学习了《休宁县机关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暂行办法》、《休宁县机关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暂行办法》相关条例的补充通知以及财务报销相关规定及《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加强了对财务报销相关规定的认识,提高业务能力。二是对于采购的办公用品、电脑耗材等店铺及时进行核查,并逐步进行清账,截至2025年2月,已将2022、2023电脑耗材费用全部支付完成。三是2025年2月12日,局主要负责同志与办公室负责同志就财务规范管理进行谈话1次,进一步增强财务管理意识。四是开展财务报销核查,2024年12月23日-12月27日安排专人对2020年以来我单位财务报销的票据及相关附件进行自查自纠,暂未发现财务报销不规范情况。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
(九)党建责任落实有薄弱环节
16. 针对“‘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1月12日,召开党组会研究修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强化了党组研究“三重一大”决策意识,会上重申对提交“三重一大”事项逐一研究表决的要求。二是2024年12月30日,召开党组会议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强化党组工作意识。三是2025年2月26日,召开党组会议研究修改《中共休宁县信访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四是自2024年8月份以来召开6次党组会议,研究“三重一大”事项,会前征求意见 6次,党组成员均充分发表意见。
17. 针对“党内组织生活不严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2月10日召开全局党员干部会学习关于2024年度党和国家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工作提示,进一步规范了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的落实。二是局党组结合县委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在主要负责同志、班子成员、股室(中心)负责同志之间进行谈心谈话,共计9次,通过交心谈心找准问题、剖析不足,达到增进共识、加强团结的目的。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对民主生活会剖析材料进行了审核把关,并提出修改意见。三是2024年11月27日、2025年2月13日,分别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党组成员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落实了“红红脸、出出汗”的要求。
18. 针对“党支部工作不够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9月12日,组织1名党务工作者参加县直机关党务干部培训班,就发展党员、支部换届等内容进行学习,为做好今后支部换届等党务工作奠定基础。二是2024年10月23日、11月11日召开支委会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不断加强支部规范工作的思想认识。
四、聚焦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
(十)整改责任落实不够有力
19. 针对“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于2024年9月9日、10月9日全局干部职工会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特别是巡视整改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及县委书记巡察专题会议精神等内容。二是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2024年9月29日经党组研究,制定《中共信访局党组关于落实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整改以来召开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暨调度会议5次。三是党组书记任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牵头抓总6个问题的整改,压实整改责任持续抓好巡察整改工作。
20. 针对“上轮巡察发现问题有反弹”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整改以来召开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暨调度会议5次,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牵头抓总问题整改,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的整改工作。二是2024年10月23日召开支委会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9月12日通过党务工作者培训,提升党建工作能力,不断规范支部工作。在2024年11月12日党组会,12月6日、2025年2月10日全局干部职工会上分别组织学习了《关于严禁自行出台政策发放工资津贴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进一步提高了对津补贴发放标准、范围的认识,并严格按照津补贴发放文件执行。2024年11月29日已将违规发放的2020年信访工作津补贴依规清退到位。组织开展自查工作,对津补贴发放工作开展自查自纠,严格按照津补贴标准、范围进行发放,暂未发现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情况。三是举一反三,对省委巡视反馈两个牵头问题、三个协办问题和两个主动认领的问题开展“回头看”,对照整改要求,自查自纠,目前未发现问题反弹。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9-7514743;邮政信箱:休宁县信访局(黄山南路8号),邮编:245400。
中共休宁县信访局党组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