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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休宁县免费培养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招生公告

发布时间:2025-06-23 16:43 信息来源: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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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我县继续组织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培养计划

2025年,休宁县计划免费培养6名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本科层次3人,其中临床医学专业2人、中医学专业1人;专科层次3人,其中临床医学专业1人、口腔医学专业1人、中医学专业1人,纳入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单列志愿,提前批次录取。

本科

专科

安徽医科大学

(专业:临床医学)

皖南医学院

(专业:临床医学)

安徽中医药大学(专业:中医学)

 

黄山职业技术学院(专业:临床医学)

安徽中医

药高等专

科学校(专业:中医学)

安徽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专业:口腔医学)

 

1

1

1

3

1

1

1

3

二、培养对象

主要招收农村生源,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休宁县户籍生源。培养对象必须满足以下四个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身体健康,毕业后志愿投身于我县农村基层医疗卫生工作的应(历)届高中毕业生;

(二) 报考本科考生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我省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 年以上户籍;

(三)当年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成绩分别达到本科或高职(专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并填报定向专业志愿;

(四)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录取后、获得入学通知书前,须与培养医学院校和定向县卫生健康委分别签署定向培养和就业协议书。

三、待遇和相关政策

(一)本科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4290元/年·生),免缴住宿费(1000元/年·生),并补助生活费(3000元/年·生),所需经费由中央和省财政予以补助。专科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3850元/年·生),免缴住宿费(800元/年·生),所需经费由省财政在医疗卫生支出中予以补助。不能正常毕业的学生,要按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减免教育费用和生活补助;延期毕业的,延续学年内的相关培养费用由学生本人承担。

(二)本科生经过5年学习、专科生经过3年学习并毕业后,按规定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专科生无学位)。

(三) 2025 年及以后新入学的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毕业后须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完成培训后按照定向就业协议规定到定向就业单位服务6 年(含试用期)以上(临床医学、中医学专业医学毕业生定向就业单位为乡镇卫生院;口腔医学专业医学毕业生定向就业单位为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学生毕业后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编制总量设置的岗位内,由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等部门按照有关规定采取面试、考察等方式进行专项招聘,办理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聘用手续,订立聘用合同。本科生毕业后须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其中临床医学、中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参加全科(中医全科、口腔全科)专业培训,培训时间为3年。专科生毕业后须参加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含中医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培训时间为2年;口腔医学专业专科毕业生不参加培训。培训期间,按照单位委派培训对象的待遇标准执行。培训时间计算为工龄。定向服务单位和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不得限制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毕业生报名和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助理全科医生培训。

(四)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毕业后取得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必须按照定向协议,首次注册在定向县所辖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临床医学、中医学专业医学生执业范围注册为全科、中医全科专业(培训期间按相关政策)。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首次注册由拟执业机构(定向就业单位)在劳动合同或聘用证明等材料中注明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身份。

四、招生录取工作程序

(一)参加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成绩分别达到本科或高职(专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志愿报考该定向就业计划的考生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时间安排上网填报本科或专科提前批次志愿。

(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按照考生高考成绩和志愿投档,由培养医学院校按照招生政策,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三)8月中下旬录取名单印发至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需求市、县及各培养医学院校,同时在安徽省招生考试网、安徽省卫生健康委网、安徽省教育厅网公布。

(四)培养医学院校和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需求县卫生健康委及时组织考生(携准考证、身份证等)分别签订定向培养和定向就业协议书。协议书签订工作于8月底前完成。

(五)培养医学院校对签订定向培养和定向就业协议书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到培养医学院校办理入学手续,参加学习。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户籍仍保留在原户籍所在地。

五、有关要求

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毕业生的履约情况纳入医师诚信管理;毕业后未按定向就业协议到指定服务单位工作,或在协议规定服务期内违反规定流动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咨询电话:休宁县卫生健康委员会0559-7519313

休宁县招生考试管理中心0559-7512900

202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