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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发布时间:2025-11-10 16:44 信息来源:县林业局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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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安徽黄山大鲵省级自然保护区内4000余株毛竹被非法砍伐,损毁国家级公益林面积达40亩,造成生态破坏”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安徽黄山大鲵省级自然保护区内4000余株毛竹被非法砍伐,损毁国家级公益林面积达40亩,造成生态破坏。

二、整改实施主体

休宁县委、县政府。

三、重点措施

1.依法依规对非法砍伐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2.对非法砍伐地块进行补植补造,恢复为符合国家级公益林建设标准的竹林地。

3.压实林长制责任,在大鲵省级自然保护区设立国家级公益林管护牌,开展《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安徽省自然保护区条例》宣传,加强保护区内森林资源巡查管护,防止发生类似问题。

四、目标任务

非法砍伐行为调查处理到位,被砍伐林地完成恢复,防止发生类似问题。

五、完成时限

2025年9月底前完成销号。

六、整改完成情况

1.鹤城乡政府依法依规对当事人倪新权进行立案调查,于2024年10月31日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其限期内补种林木3780株并处砍伐毛竹价值一倍的罚款28252元。2024年11月18日,当事人缴纳罚款28252元,并于2025年1月在鹤城乡渔塘村里山大坞开展异地补种,造林面积23亩,栽植杉木苗木2800株、枫香苗木1400株,造林符合作业设计要求。2025年8月21日鹤城乡人民政府组织验收,苗木成活率90%以上,达到验收标准;

2.该处毛竹长势良好,采取封山育林的措施可以恢复为符合国家级公益林建设标准的竹林地,所以未进行补植补造。经采取封山育林的措施,现在亩均毛竹立竹量达93株/亩,符合国家级公益林建设标准,2025年9月4日,县林业局聘请第三方进行现场验收,现场毛竹达93 株/亩,毛竹胸径区间 5-12 厘米,符合国家级公益林建设标准的竹林地。2025年9月9日通过休宁县林业局验收;

3.压实林长制责任,设立生态保护标识牌,联合大鲵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站,开展政策宣传2次,乡政府召集木竹加工企业和个人,点对点进行宣传。聘请17名生态护林员和3名保护区护林员进行巡查管护,防止发生类似问题。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11月11日至 2025年10月24日,共 10 个工作日)向黄山市林业局反映。

监督电话:0559-2342605

电子邮箱:528443722@qq.com

2025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