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发布时间:2026-01-04 10:05 信息来源:县生态环境分局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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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二是锅炉窑炉治理工作进展缓慢。国家等文件要求,到2020年燃气锅炉基本完成低氮改造,生物质锅炉应配套旋风+布袋等高效除尘设施,城市建成区生物质锅炉实施超低排放改造。截至督察组进驻,全市仍有21台1蒸吨/小时以上的燃气锅炉未安装低氮燃烧设施;纳入清单管理的79台生物质锅炉中,48台仍在使用水膜等低效除尘设施,1台无除尘设施;建成区10台在用生物质锅炉未实施超低排放改造。”问题(问题编号:42)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锅炉窑炉治理工作进展缓慢。国家等文件要求,到2020年燃气锅炉基本完成低氮改造,生物质锅炉应配套旋风+布袋等高效除尘设施,城市建成区生物质锅炉实施超低排放改造。截至督察组进驻,全市仍有21台1蒸吨/小时以上的燃气锅炉未安装低氮燃烧设施;纳入清单管理的79台生物质锅炉中,48台仍在使用水膜等低效除尘设施,1台无除尘设施;建成区10台在用生物质锅炉未实施超低排放改造。

二、整改实施主体

休宁县委、县政府

三、重点措施

1. 根据锅炉废气排放实际情况,采取相应整治措施,推进督察指出的21台1蒸吨/小时以上燃气锅炉废气排放达到低氮燃烧标准。

2. 对督察指出的48台仍在使用低效除尘设施、1台无除尘设施的生物质锅炉进行分类整治,对2蒸吨/小时以上的锅炉配套建设高新除尘设施,对2蒸吨/小时及以下的锅炉依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进行淘汰。

3. 对建成区未实施超低排放改造的10台生物质锅炉进行分类整治,对2蒸吨/小时以上的锅炉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对2蒸吨/小时及以下的锅炉依据《产业结其中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进行淘汰)。

四、目标任务

全市燃气锅炉污染物排放达到低氮燃烧标准,在用生物质锅炉全部使用高效除尘设施,建成区生物质锅炉达到超低排放标准。

五、完成时限

2025年12月底前

六、整改完成情况

1.反馈问题涉及企业为黄山市汇泰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和黄山市亨泰实业有限公司,已将涉及的亨泰实业有限公司、汇泰纺织科技有限公司的锅炉超低排放改造相关材料报送至市生态环境局备案,目前两家企业的锅炉已经改造完毕。

2.我县剩余5家2蒸吨/小时及以下的锅炉已完成淘汰工作。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6年1月4日至2026年1月15日,共10个工作日)向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监督电话〔市生态环境局〕: 0559-2320063

电子邮箱〔市生态环境局〕:hshlyd@163.com

2026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