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中心 > 公示公告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发布时间:2026-01-06 10:19 信息来源:县林业局 阅读次数:
字号: 打印 收藏

2023年第四季度长江(安徽)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黄山市问题反馈的“休宁县马金岭风电项目植被恢复不到位及水土流失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黄山市休宁尚能徽洲风能有限公司马金岭风电项目非法占用岭南省级自然保护区林地3.04亩。休宁县将该问题纳入问题整改清单,并于2022年4月向黄山市林业局申请整改验收销号。黄山市林业局于当月同意该问题验收销号。

2023年10月15日调查发现,休宁县未严格落实植被恢复方案,马金岭风电项目1号小班覆土不足50厘米,未达到恢复措施要求;区域还存在道路边坡大面积裸露,水土流失严重问题。黄山市林业局未严格核查整改情况,验收把关不严。

二、整改实施主体

休宁县委、县政府。

三、重点措施

1.严格按照《安徽省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树木补种标准的实施意见》(林法〔2023〕107号)要求,科学制定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方案并对照实施到位。

2.举一反三,全面排查保护区内其他环境违法违规问题,并督促整改到位,2024年10月底完成。

3.完善水土保持治理方案,采取挂网喷播、堆砌植草袋、种植绿植等方式,对风电项目区水土流失严重的裸露边坡实施复绿固土。加强项目区排水措施和植物恢复措施管护,确保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方案确定的目标值。

4.汲取整改验收把关不严问题教训,进一步严格验收销号标准,推动监管责任落实。

四、目标任务

原问题指出占用林地班块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和植被,达到国家和省有关技术标准;边坡防护和治理工作全面完成,水土流失得到有效管控。

五、完成时限

2025年9月底前完成销号。

六、整改完成情况

1.恢复植被与林业生产条件情况。已完成《休宁县马金岭风电项目使用林地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实施方案》编制,方案设计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小班489个、总面积704.17亩。方案通过县林业局审查批复,并按照方案实施到位,完成了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整改。

2.“举一反三”排查整改情况。共排查发现推进6个问题整改,其中:①休宁县岭南省级保护区内4个小班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不到位问题、临时道路违规占用755平方米林地问题、3个风机变压器违规占用休宁岭南省级自然保护区问题,及项目区域临时使用林地超出使用期限问题、水土保持设施未验收先投产问题共计5个问题均已完成整改;②排查发现的项目占用7.5315亩林地因上级政策变化暂无法完善审批手续问题,休宁县在完成林业行政处罚、开展综合风险和生态环境影响风险评估基础上,组织编制了问题整改方案,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后,将该问题纳入休宁县突出生态环境问题“1+1+N”体系自查问题清单,持续推进整改。

3.水土保持治理情况。水土流失已基本治理,2025年8月完成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9月15日省水利厅以验收回执〔2025〕4号下发了安徽省休宁县马金岭风电场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回执。

4.部署推动整改情况。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13次带队赴现场开展督查检查,县林业局及其他县直部门赴现场开展督查检查和技术指导共60余次。县政府分管负责同志2次约谈休宁尚能徽洲风能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县林业局安排专人赴现场督促指导问题整改情况,6次向休宁尚能徽洲风能有限公司发督查整改意见书,督促推进整改,并聘请第三方做好有关技术审核。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6年1月7日至2026年1月20日,共 10 个工作日)向黄山市林业局反映。

监督电话〔黄山市林业局〕:0559-2342605

电子邮箱〔黄山市林业局〕:362300328@qq.com

2026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