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2024年第一季度长江(安徽)经济带警示片披露的休宁县横江万安镇段非正规建筑垃圾堆放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1月31日调查发现,黄山市休宁县万安镇角村存在一处非正规建筑垃圾堆场,占地面积15.5亩,其中,非法占用乔木林地7.9亩、横江河道管理范围2.2亩。横江河道还存在沿江围垦现象,影响横江水质和行蓄洪功能。
二、整改实施主体
休宁县委、县政府
三、重点措施
1.立即规范清理非正规建筑垃圾堆场内建筑垃圾。
2.对占用林地区域,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开展补植补造,并落实抚育管护措施,2025年3月底前完成;对占用河道管理范围及其他区域,恢复原状,2024年12月底前完成。
3.整治横江万安镇段沿江围垦问题,恢复河道行蓄洪功能,2025年3月底前完成。
4.规范选址,科学设立建筑垃圾中转场所,落实“三防”措施。
5.落实河长制、林长制责任,举一反三对横江万安镇段倾倒垃圾和占用河道管理范围围垦问题进行排查整治,2024年9月底前建立问题整改措施清单,并在原垃圾堆放点位设立警示牌,公布举报电话,发挥群众监督作用。
四、目标任务
非正规堆放的建筑垃圾清理到位,场地恢复原状;横江万安镇段倾倒垃圾和占用河道管理范围围垦问题排查整治到位。
五、完成时限
2025年3月底前
六、整改完成情况
1.已组织人员完成对非正规建筑垃圾堆场内建筑垃圾的清理;2.针对问题点位,已完成覆土平整1.0425公顷,并种植水杉苗木1690株,播撒草种114千克,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同时已对占用河道管理范围及其他区域进行清理整治,问题点位已恢复原状;3.已组织实施新安江流域防洪治理工程,按照十年一遇洪水标准修建堤坝,恢复河道行蓄洪功能;4.已在相关问题点位设立禁止倾倒垃圾警示牌,并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同时开展湿地公园专项垃圾排查整治行动,排查并清理问题点位10处;5.万安镇距休宁县建筑垃圾临时转运点平均距离小于五公里左右,受空间规划,土地性质及水源地保护等因素制约,万安镇将县城区建筑临时转运点作为本镇建筑垃圾转运点。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6年1月15日至2026年1月28日,共10个工作日)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反映。
监督电话: 0559-2354670
电子邮箱:hszjjcgk@163.com
2026年1月14日
皖公网安备 3410220200019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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