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第三轮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建筑垃圾管理工作有短板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建筑垃圾管理工作有短板。建筑垃圾治理是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客观需要,中央领导高度重视,省委、省政府多次部署推动相关工作。但黄山市建筑垃圾管理工作存在较大差距,市本级和所辖县区均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要求制定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
二、整改实施主体
休宁县委、县政府
三、重点措施
市本级(含各区)及各县依法制定本级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或建筑垃圾治理专项规划。
四、目标任务
国家警示片披露问题完成整改,长效监管机制有效落实。
五、完成时限
2024年12月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已委托安徽省城建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编制形成《 休宁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年-2035年)》初稿。同时广泛征求各有关部门的意见建议,书面征求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发展改革委、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意见,共收到1个单位书面反馈意见3条,吸纳意见3条;2024年8月11日至9月12日通过网络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意见建议,先后多次修改完善《 休宁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年-2035年)》。2024年9月27日《休宁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年-2035年)》以县政府名义发布。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6年1月15日至2026年1月28日,共10个工作日)向黄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
监督电话:0559-2354670
电子邮箱:hszjjcgk@163.com
2026年1月14日
皖公网安备 3410220200019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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