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城区交通秩序管理,严查车辆违停违法行为,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推进我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2022年3月7日开始,开化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将全面加强违法停车秩序整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查处机动车违法停车操作规程(试行)》等规定,对以下车辆违停行为情形实行“八必拖”整治措施,一律将违停车辆拖移至交警大队涉案车辆停车场(地址位于车辆管理所旁),并依法处罚。
1.在严管路段违法停车的;
2.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公交站点以及交叉路口违法停车的;
3.在桥梁、隧道、弯道、消防通道内违法停车的;
4.在设置机非隔离设施路段的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上违法停车的;
5.无牌、套牌、脱检、拼装、达到报废标准的、多次违法未处理车辆违法停车的;
6.违法停车影响车辆正常通行,造成车辆缓行或者拥堵的;
7.同一机动车当日已被提醒纠正后,再次实施违法停车行为的;
8.不服从交警指挥,违法停车的。
特此通告
开化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2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