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耀休宁43:基本完成社会主义改造时期

(1949.10——1956.12)

发布时间:2025-11-10 16:29 信息来源:县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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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年

1月上旬  中共休宁县委书记余明调离休宁县,另有任用,赵铁英接任县委书记职务。

1月  随着全县民兵武装力量的发展,休宁县人民武装部成立,阎东升任部长。在贯彻“军事清剿与政治斗争相结合,镇压与宽大相结合”“首恶必办,胁从不问,立功受奖”的方针政策过程中,全县民兵配合公安机关,基本肃清了残余的武装土匪。逃跑匪首张文模被追捕归案,多起伺机暴动的地下股匪也一一被侦破。据统计,自解放以来,全县共消灭较大规模的公开暴动及伺机暴动股匪5起,捕获匪特骨干分子79名,缴获机枪2挺、长枪87支、手榴弹28枚、子弹6800余发。

1月19日至22日  县第二届各界人民代表大会在海阳举行。会议听取并讨论了吴若兵县长所作的《三个月来县政府施政工作和今后任务的报告》,要求全县加强冬防,肃清匪特,推销胜利折实公债,并抓好生产备荒工作。

2月  全县撤销乡政权,改划为城厢、潜阜、流口、溪口、五城、蓝田、榆村、陈霞、渭桥、汊口10个区,下辖225个行政村。

3月9日  继1949年6月成立县民主妇女联合会筹备委员会后,本日在海阳召开第一届妇女代表大会。会议总结自解放以来的妇女工作,部署当年的妇女工作任务,选举成立休宁县民主妇女联合会,刘挺当选为县妇联主任,白瑞荣为副主任。

3月  全县中小学贯彻执行中央政府文教委提出的“教育必须为国家建设服务,学校必须为工农大众开门”这一过渡时期教育工作总方针,广泛开展“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公共财物”的教育活动,并积极开办冬学。同时,废除原4月4日儿童节,规定6月1日为儿童节。

同月  政务院颁布《关于统一国家财经工作的决定》,县委、县政府认真贯彻,实现了全县财经工作的统一管理。这一举措改善了财政状况,使财政收支迅速接近平衡,金融物价趋于稳定,成为解放以来经济战线上的重大胜利,为安定人民生活、恢复和发展工农业生产创造了有利条件。

4月7日至10日  县第三届各界人民代表大会在海阳召开。会议由吴若兵县长作《县政府三个月来施政工作报告》,县委书记赵铁英作《工作任务提案的报告》。大会围绕增产渡荒展开讨论,并通过决议,号召全县人民积极行动,厉行增产节约,紧缩财政开支,组织生产自救,踊跃认购公债,做好税收征管等工作。

4月8日  中共休宁县委纪律检查委员会成立,县委组织部长张充文兼任书记。休宁县人民法院同时成立,县长吴若兵兼任法院院长。

4月14日  为扶助茶农,提高茶叶产量与质量,扩大外销,解决茶农在采制过程中的实际困难,县委决定组成5个发贷组,由县供销合作社将皖南供销总社拨付的45万公斤粮食,深入各区发放,以鼓励茶农恢复茶叶生产。

4月  全县开始为土地改革进行阶级成分和人口土地调查准备工作。根据截至9月的调查统计,全县农业总户数为39523户,各阶层占有土地298326亩。其中,地主(包括半地主富农、地主兼工商业、工商业兼地主)1412户,占总户数的3.57%,占有土地96319亩,占土地总数的32.28%;贫雇农22535户,占总户数的56.96%,仅占有土地53703亩,占土地总数的18%。

5月  马毅民任中共休宁县委副书记。

6月  朝鲜战争爆发。县委根据皖南区党委指示,成立“休宁县反美侵略委员会”和“休宁县抗美援朝办公室”。全县人民以实际行动投入轰轰烈烈的抗美援朝、保家卫国运动。截至1951年底,全县共举行大会和游行示威114次,参与人数达319030人次,写慰问信1723封,制作慰问袋2557只,捐献慰劳金6670元,捐献购买飞机大炮款项80706元。这一运动激发了全县人民的爱国热情,有力推动了各项工作的开展。

9月22日  县委、县政府召开第二次全县农民代表大会,出席代表784人。会议总结了全县减租减息情况,传达学习中央人民政府颁布的《土地改革法》,正式成立休宁县土改工作委员会及代表广大贫雇农利益的权力机构——休宁县农民协会,赵铁英、高三俊先后任主席,赵甫任副主席。会后,全县10个区相继召开农代会,成立农协会组织机构,共有会员65715人,占全县总人口的43.2%。

9月27日至30日  县第四届各界人民代表大会在海阳举行。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吴若兵县长所作的《五个月来政府施政工作报告》,县委书记赵铁英作了《为完成土地改革而奋斗》的报告,选举产生由12人组成的本届常务委员会,主席吴若兵,副主席赵铁英、李莅之、詹成德。

9月  全县土地改革工作正式启动。根据华东区党委指示,全县土改在流口村完成典型试点后,分三批推进:第一批36个村,第二批128个村,第三批55个村。由于正确贯彻土改路线和政策,至1951年底,全县土地改革工作基本完成,历时一年零一个月。

同月  休宁县柳州村(现属海阳镇)农民汪帝顺等8户共16个整半劳动力和7头耕牛,按照自愿互利原则,实行互助合作,建立了休宁县第一个互助组,有效解决了生产中人力、畜力、物力不足的困难,显示出组织起来的优越性。至1951年底,全县互助组已发展到840个,参加农户8817户,占全县农户总数的24.9%。

11月  中共中央于10月10日发出关于坚决镇压反革命运动的指示,要求各级党委纠正“宽大无边”的倾向,全面贯彻“镇压与宽大相结合”的政策。根据指示,休宁县发动群众,配合公安部门,先后破获以张四维为首、组织158人的“中央革命救国军”和以潘政策为首的“反共救国军”案件,匪首张四维等多人被抓获。结合土地改革运动,县人民法院八区(潜阜)分庭在水坑村召开新中国成立后首次公判大会,对揭发出的恶霸地主进行公开宣判。

12月28日  休宁县工会成立,余任之任主席,刘挺(女)任副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