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耀休宁50:基本完成社会主义改造时期
(1949.10——1956.12)
1957年
2月21日至23日 县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县城海阳召开。出席会议代表175人。会议通过《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情况和今后工作意见报告的决议》《县人民法院两年来的司法工作报告的决议》和《提案审查委员会审查提案的决议》。大会选举产生15人组成的县人民委员会。方明沮当选为县长,胡建明、冯生挥当选为副县长;阎喜来当选为县人民法院院长。
3月23日 为关心老区人民生活和生产建设,县委、县人委组织老区访问团,徒步深入流口、溪口、五城、万安等4个重点区6个乡的45个自然村,进行历时近一个月的访贫问苦和调查,行程达400多公里。访问团为老区人民生产生活解决了一些实际问题,受到老区人民的欢迎。
3月26日 经地委研究决定,张桂生任中共休宁县委副书记,吴长洪任休宁县副县长。
4月15日 经省、地委批复,尹振江任中共休宁县委第一书记。尹振江、金晓川、梁斌、张桂生、方明沮、杨双占6人为县委常委。
4月 县委召开全县宣传工作与整风动员大会,贯彻中央关于整风运动的指示,决定开展以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为主题,反对官僚主义、宗派主义、主观主义的整风运动。成立整风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分党群、政法、财贸、文卫、农业五个口和一个中学大组推进。党外人士和群众提出许多有益意见。6月,中央发出反击右派指示,全县整风转为反右派斗争。运动至1958年6月结束,后期处理违纪党员253名,错划右派分子339人(含知识分子、爱国人士和党内干部)。反右斗争必要但被严重扩大化,错划人员在1962年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得到全面改正。
9月 为纠正社会主义建设中的急躁冒进现象,使工农业生产积极而又稳步地向前发展,县委根据中央第四次农村工作会议《关于整顿农业生产合作社的指示》等文件精神,成立农村整社办公室,抽调干部深入各区乡,开始对农业生产合作社进行整顿巩固工作。
同月 县委根据中央及省、地委关于《1956年到1967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的精神,多次召开会议传达学习讨论,并结合休宁县实际,制定12年农业发展规划。即从1957年起,由原粮食单产388.5公斤、总产6889.91万公斤,到1967年单产650公斤、总产17554.22万公斤;油料单产17公斤、总产84.82万公斤,到1967年单产50公斤、总产187.58万公斤;茶叶单产40公斤、总产178.83万公斤,到1967年单产45公斤、总产500万公斤,扩大茶园51703亩。规划要求实现农林牧副渔全面发展,人民生活逐步改善,福利事业相应发展,彻底消灭地方病,普及文化教育,逐步扫除文盲,达到队队有电话、有公路,村村有广播。
10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公布后,全县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并制定县规民约,即“五防”(防特、防盗、防谣、防火、防事故),“八护”(护社、护林、护厂、护仓、护路、护桥、护线、护塘坝),“三禁”(禁赌、禁毒、禁止投机倒把)。这些措施对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工农业生产起到一定作用。
11月 兰渡至上溪口、休宁至五城两条公路开始动工修筑。共发动民工7654人,于1958年“五一”和“十一”相继竣工通车。与此同时,休宁县最大的引水灌溉万亩水利工程万安坝开始规划筹备。至1964年,第一、二电灌站建成投产;1965年主坝工程竣工;1966年南北干渠全面发挥效益。
12月 经地委批复,周玉峰任中共休宁县委副书记。
是年 根据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要求,在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休宁县坚持实事求是、综合平衡、留有余地和稳步发展的原则,圆满完成第一个五年计划。1957年同1952年相比,全县工农业总产值增长70%,工业总产值增长208%,农业总产值增长34%,茶叶总产增长41%,财政收入增长351%。人民生活得到显著改善,全民所有制职工增加49%,工资总额增长150%,农民收入也有较大幅度提高。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取得的伟大成就,充分显示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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