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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健康脱贫兜底“351”和“180”工程

发布时间:2024-01-31 16:29 信息来源:县民生办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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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贫困人口在省内医疗机构发生的限额内门诊费用、住院(含特殊慢性病门诊)合规费用纳入健康脱贫综合医疗保障范围。实施贫困慢性病患者补充医疗保障“180”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