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文化场馆内公共空间设施场地的免费开放和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的免费开放,达到各公共文化场馆规章制度健全、服务内容明确、保障机制完善、设施利用充分的要求,并努力创造一批具有特色的公共文化服务品牌。
(二)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补助。以文化信息共享工程村基层服务点(与农村党员远程教育服务点共建)网络设施为基础,做好宽带接入、运行维护及开展文化宣传讲座等有关活动;由县级统筹,通过政府采购方式,购买专业院团、民营院团的专业化演出,每年每个行政村送正规演出不少于1场;结合全省美好乡村建设,每行政村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场体育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