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职学校国家奖学金:奖励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下同)全日制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均每年2000元。我县按照精准资助的原则,对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实行分档资助,依据学生的家庭经济困难程度不同分为三档,资助标准分别为1000元、2000元、3000元/年·人。中职学校免学费:补助对在职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符合国家标准的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含戏曲表演专业学生,艺术类其他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经批准的学费标准高于补助的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具有全日制普通高中学籍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我县按照精准资助的原则,对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实行分档资助政策,依据学生的家庭经济困难程度不同分为三档,资助标准分别为1000元、2000元、3000元/年·人,并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最高档资助。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杂费:对普通高中在籍在校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免除学杂费,免学杂费标准休宁中学为1700元/年·人,海阳中学为1400元/年·人。校内学生资助制度:中职学校要从事业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经费(民办按学费收入提取5%)、普通高中要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3%的经费(民办按学费收入5%提取),用于勤工助学、减免学费、设立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