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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就业创业促进

发布时间:2025-10-22 16:47 信息来源:县民生办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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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公益性岗位开发2020年全县购买310个公益性岗位,为就业困难人员及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提供就业托底,岗位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安置对象包括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登记失业人员中距退休年龄5年以内人员、登记失业12个月以上人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失业人员、失地失林人员、残疾人和高校毕业生等就业困难人员以及建档立卡的农村贫困劳动者。用人单位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依法按月足额支付就业困难人员(或贫困劳动者)劳动报酬,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按季度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按照用人单位为就业困难人员(或贫困劳动者)实际缴纳的五项社会保险之和给予补助。岗位补贴分为个人岗位补贴和用人单位岗位补贴,其中个人岗位补贴按照每月当地最低工资50%的标准给予就业困难人员(或贫困劳动者)岗位补贴;用人单位岗位补贴按照每人每月300元标准发放。所需资金从各级财政安排的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含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联系人:王虎   联系电话:7512457)②就业见习2020年我县组织68名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其他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3-12个月的就业见习。就业见习对象为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包括户籍不在本地的高校毕业生)及其他16-24岁失业青年。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组织就业见习对接会,或推荐符合见习条件的青年到见习基地参加就业见习,见习期为3—12个月。期间,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补助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2000元,其中财政按照每人每月1400元的标准给予单位见习补贴,并由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单位给予一次性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