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中职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人每年2000元。我县按照精准资助的原则,对国家助学金实行分档资助,依据学生的家庭经济困难程度不同分为三档,各档的资助标准分别为1000元,2000元和3000元/生﹒年。中职学校免学费:对在职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符合国家标准的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含戏曲表演专业学生,艺术类其他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并补助学校,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经批准的学费标准高于补助的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具有全日制普通高中学籍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我县按照精准资助的原则,对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实行分档资助政策,依据学生的家庭经济困难程度不同分为三档,各档的资助标准分别为1000元,2000元和3000元/生﹒年,并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最高档资助。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杂费:对普通高中在籍在校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免除学杂费,并补助学校,免学杂费标准:休宁中学1700元/生﹒年,海阳中学1400元/生﹒年。校内学生资助制度:中职学校要从事业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经费(公办学校3%-5%,民办学校5%)、普通高中要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3%的经费,用于勤工助学、减免学费、设立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