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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困难群众救助

发布时间:2022-06-17 11:19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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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面落实低保、特困救助政策,加强动态管理和信息对比,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补助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加强生活无着救助、临时救助和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确保应救尽救,全面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原则,动态调整低保、特困救助等相关待遇水平。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为散居孤儿每人每月1100元、集中供养孤儿每人每月1510元。城市和农村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均达到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