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就业促进行动。【目标任务】2023年,力争2个城市社区达到“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标准。募集青年就业见习岗位170个,开发公益性岗位310个,开发一批政策性招录(招聘)岗位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举办招聘会不少于90场次。全年开展补贴性培训2210人次以上,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1200人次以上。【推进举措】1.推进“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建设。推动基层就业服务网格化管理、精准化服务、智能化共享,使更多社区达到“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标准。2.促进重点群体稳定就业。持续开展高校毕业生“暖心助航”行动和返乡群体就业“回家无忧”行动,运用市场化社会化办法增加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群体就业创业岗位供给。3.强化企业招工用工服务。进一步深化驻企服务保障“五服临门”行动,持续开展“两保五对接”“三级三方服务千企”等活动,落实重点用工服务“白名单”制度,落实援企稳岗政策。4.提升公共就业服务水平。建立人力资源服务业产业园,开展求职能力实训试点,组织实施公共就业服务专项行动,举办“2+N”特色招聘会。【支持政策】1.“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奖补。对认定的区县级、市级“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分别按照6000元、8000元的标准给予奖补。2.“三公里”就业圈就业补贴。对符合条件的运营机构、经营实体,按规定给予补贴、补助。3.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2023年一季度,对企业招用人员初次在黄就业或新招用返乡人员,且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3个月以上的,由企业参保所在地财政按800元/人标准给予企业新增就业补贴,每户企业最高不超过2万元。4.引进劳动力奖补。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各类社会组织为我市企业引进劳动力的,根据2023年1月1日以后新签订12个月以上劳动合同的人员数量,按300元/人标准给予补助。5.校企定制培养一次性就业补助。对与定制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满8个月以上的我市本科院校、高职、中专毕业生,按照本科、大专、中专分别给予10000元、5000元、3000元一次性就业补贴。6.市外大中专毕业生招引一次性就业奖补。对在我市首次就业,且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满8个月的市外高校、职业院校毕业5年内的本科、大专、中专毕业生,分别给予10000元、5000元、3000元一次性就业补助。对招引机构按规定给予奖励。(总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人:吴敏文 联系电话:7518259)
二、新徽菜·名徽厨行动。【目标任务】2023年,开展徽菜师傅技能培训70人次,评选5名县级“徽菜名厨”。建设1个市级以上特色美食村。新增徽菜餐饮连锁店1家。【推进举措】1.增减优化培训项目。在现有徽菜师傅培训项目基础上,优化徽菜师傅培训项目。2.不断扩大队伍规模。鼓励徽菜师傅申报参加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等烹饪类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按规定兑现技能提升补贴。持续推进“新徽菜·名徽厨”进基层活动。常态化开展“名徽厨”评选及烹饪类职业技能竞赛,并按规定给予相关奖励。3.加强就业创业服务。持续加大对徽菜师傅创业企业扶持力度,加强“一条龙”孵化培育服务。鼓励新建、改(扩)建或共建一批特色突出、设施齐全的徽菜师傅创业街区。4.打造徽菜文化品牌。继续实施“新徽菜·名徽厨”美景美食美宿进街(社)区活动,强化美食旅游线路和美食村宣传推广。挖掘、推广乡村本土特色菜式、特色宴。【支持政策】1.落实培训补贴。按规定给予职业技能培训补贴,鼓励企业、技工院校、行业协会等开发或参与开发特色徽菜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标准。2.强化创业帮扶。对市认定的徽厨美食名品连锁店龙头企业,根据新加盟店个数,按5000元/个给予创业就业补贴,累计最高不超过50万元。支持徽厨创业街区发展,在3年期内,对入驻初创企业每户每年给予5000元孵化基地补贴。鼓励返乡农民工回乡开办农家乐、小餐馆,按规定落实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3.助力品牌培育。对首次纳入限额以上统计的餐饮企业、食材销售企业一次性奖励3万元。对年度营业额、年度销售额首次达到一定标准的餐饮企业、食材销售企业,分别给予对应一次性奖励。对新获评的市级以上特色美食村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每年评选认定5名县级“徽菜名厨”,颁发荣誉证书,给予3000元/人奖励。(总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人:胡云瑛 联系电话:7512457)
三、老年助餐服务行动。【目标任务】2023年,巩固提升已建成的18个老年食堂(助餐点)服务质量,计划新建完成18个农村老年助餐点、1个城市社区老年食堂。【推进举措】1.盘活存量资源。整合利用现有养老服务设施、机构开辟独立老年助餐服务场所或助餐区域开展老年助餐服务。2.发挥市场作用。支持符合条件的大中型餐饮企业、大型连锁化餐饮企业运营老年食堂(助餐点)或开设老年餐桌。支持老年食堂(助餐点)在满足老年人助餐服务需求基础上,面向周边居民提供就餐服务。3.多元参与分担。鼓励公益慈善组织开设老年食堂(助餐点),引导慈善力量冠名捐助老年助餐服务,符合条件的享受税前扣除政策。支持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与社区联建老年食堂(助餐点)。4.优化就餐流程。加快建立老年助餐服务信息系统。采取“刷脸支付”、“刷卡就餐”等方式进行登记就餐。5.加强日常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常态化开展联合巡查,定期向社会通报监督管理情况。【支持政策】1.一次性建设补助。针对经民政部门认定且符合建设标准的老年食堂、助餐点,县财政根据省市相关要求原则上按新建老年食堂30万元∕个、改建老年食堂20万元∕个、城市助餐点6万元∕个、农村助餐点5万元∕个标准给予补助,对实际建设费用未达到相应补助标准的据实补助。2.运营补助。针对建成并正常运营且服务评价为合格以上的老年助餐服务机构或运营主体(服务商)按照日均助餐老人数给予一定的运营补助。3.助餐补贴。针对具有我县户籍且年满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不含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在10元标准老年餐基础上给予每人每餐1-5元助餐补贴。4.税费减免。针对符合条件的老年助餐服务机构落实用电、用水、用气享受居民价格政策。倡导各类企业、社会组织、居民提供自有用房开展老年助餐服务,并给予租金优惠。(总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联系人:程冬芳 联系电话:7519973)
四、健康口腔行动。【目标任务】到2023年底前,县中医医院设置口腔科,配备1名口腔执业医师,配置牙椅2张,全县牙椅数达33张;海阳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溪口镇中心卫生院配备专职口腔医师;每万人口口腔执业(助理)医师数达1人,医护比达到1∶1,推广口腔适宜技术不少于5项。【推进举措】1.加强口腔预防保健。开展6—9岁学龄儿童第一恒磨牙窝沟封闭、3—6岁学龄前儿童局部涂氟等公益活动,覆盖16%的适龄儿童,窝沟封闭完好率达到86%。开展口腔健康教育进校园活动。2.提升群众诊疗便捷度。公立综合医院口腔科均开设午间、晚间门诊,实施“无假日”门诊和弹性排班。患者初诊后,复诊可直接在医生工作站预约。3.加强口腔专业技术力量。优化口腔医师招聘流程,确保2025年底招聘口腔医师不少于1名,加大口腔专业人员培训,推广口腔治疗适宜技术,每年推广口腔适宜技术不少于1项。4.加强行业监督管理。开展不规范口腔诊疗行为专项整治。将社会办口腔医疗卫生机构质量管理纳入医疗质控体系,开展监督检查不少于1次。【支持政策】1.加大投入力度。积极争取省、市级支持。2.强化考核调度。发挥健康口腔行动工作专班作用,指导各单位认真组织实施健康口腔行动。(总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联系人:王群星 联系电话:7519313)
五、安心托幼行动。【目标任务】1.托育。2023年,全县不少于10%的幼儿园开设2—3岁托班,全县新增普惠托位30个。2.学前教育。新增公办幼儿园学位330个。春季学期,幼儿园延时服务实现有需要的幼儿全覆盖。【推进举措】1.托育。持续扩大普惠托育服务供给。新建城区、居住(小)区,按每千人口不少于10个托位标准建设托育服务设施。公办园举办的托班提供普惠性服务,新建改扩建公办园均开设普惠性托班,鼓励有条件的民办园开设普惠性托班。2.学前教育。(1)稳步提升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通过新建改扩建公办园、鼓励民转公、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全部办成公办园等方式增加公办园学位。通过奖补等方式扩大普惠性民办园覆盖面。(2)全面提供幼儿园延时服务。坚持延时服务公益普惠,探索实施农忙时节早间托管、短期托管等服务,保障服务时间,提升服务质量。【支持政策】1.托育。省级对公办托育服务机构按照每个普惠托位1万元标准给予补助。对公办托育服务机构,按照不低于600元/生·年标准给予补贴;对民办普惠托育服务机构及民办园开设的普惠性托班,按照不低于400元/生·年标准给予补贴。对评上市级示范性托育服务机构,市级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补。在人员和办园成本两方面重点保障,落实土地划拨和各项税费、价格优惠政策。2.学前教育。落实公办园、普惠性民办园生均财政补助,分别不低于600元/生·年、400元/生·年。对提供延时服务的幼儿园按300元/生·年标准补贴。合理核定办园成本,动态调整公办幼儿园、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加强幼儿园师资保障,落实土地划拨和各项税费、价格优惠政策。(总牵头单位:县教育局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联系人:郑向东/林静芬 王洪勇 联系电话:7516181/7511106 7510937)
六、快乐健身行动。【目标任务】2023年,全面完善全县居住小区和行政村健身设施,计划新建、改建、维修小区健身设施47处、行政村健身设施26处;打造百姓健身房1处、体育口袋公园1处;建设健身步道6.6公里;完成1处学校体育场地改造。【推进举措】1.加强体育设施建设。对已建小区健身设施全面维修、改造、升级或补建;新建小区按要求配建;对已建行政村健身设施改造升级,新建按要求配建。2.开展科学健身指导。加强社会指导员培训,不断壮大社会指导员队伍,提升社会指导员专业指导水平。3.有效整合城市空间资源。利用城市空闲地、公园绿地、边角地空间资源及人防等设施资源,建设口袋体育公园、百姓健身房、健身步道。鼓励有条件的学校推行“一场两门、早晚两开”。4.提升群众健身普及水平。常态化组织开展各类体育项目培训,普及推广体育健身知识,教会群众1-2项运动技能。5.营造快乐健身浓厚氛围。以赛事活动、培训指导为契机,展示群众健身风采,讲好群众健身故事。【支持政策】1.加大投入力度。利用中央集中体育彩票公益金转移支付等支持快乐健身项目。2.加强场地供给。制定可用于建设健身设施的非体育用地、非体育建筑目录或指引并向社会公布。鼓励以租赁方式向社会力量提供用于健身设施建设的土地,租期不超过20年。3.落实优惠政策。依法依规在房租、水电气等方面给予减免或补贴,落实税收优惠和公益性社会体育指导员补助政策。(总牵头单位: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联系人:曹理菁 联系电话:7533867)
七、便民停车行动。【目标任务】2023年,全县新增城市停车泊位2200个以上,其中公共停车泊位100个以上。【推进举措】1.发掘现有资源潜力。充分利用广场绿地等有限土地资源,视情改造增设公共停车泊位。2.提升项目建设质量。重点解决商业中心、学校、医院、景区景点等区域停车难问题。采用路边嵌入式停车位等方便停车建设方式,让广大群众停车更加舒心。3.加强智慧停车管理。结合“皖事通”,开发智慧停车APP、小程序,整合区域停车资源,精准服务停车需求。4.推行错时开放共享。统筹停车资源,鼓励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等停车场推行“错时开放”,引导公共建筑的停车泊位晚间对外开放。5.加大宣传扩大影响。多角度、全方位宣传报道,引导公众参与,扩大便民停车群众知晓率。【支持政策】1.完善用地政策。充分利用既有道路、广场等资源建设公共停车场。2.强化资金支持。支持符合政府专项债券发行条件的城市停车场项目建设。鼓励采用贴息或奖补、社会资本参与、提供金融服务等方式对城市公共停车设施建设项目给予支持。3.优化营商环境。依法依规简化公共停车设施项目审批程序。对小型停车设施项目和利用自有土地建设的停车设施项目实行备案制。对利用自有土地建设的室外立体停车设施项目,按特种设备监督管理。(总牵头单位: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联系人:余雪飞 联系电话:7511995)
八、放心家政行动。【目标任务】2023年,培训家政服务人员1257人次,力争新增家政服务人员275人,积极推进家政进社区。【推进举措】1.强化工作落实。科学制定家政服务员培训计划,引导家政服务企业和家政服务人员开展信用信息归集,优化家政服务人员从业环境。2.强化统筹协调。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强化信息平台对接,依法对失信被执行人等实施任职资格限制,指导推广家政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规范三方权利和义务关系。3.优化示范带动。持续推进“一人一码(牌)”,省、市优秀家政服务企业、优秀家政人员遴选,组织家政企业和家政人员积极参与星级评定。【支持政策】1.对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按规定落实社会保险补贴、稳岗返还、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等。2.对符合条件吸纳脱贫人口就业的家政服务企业,按规定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培训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等。3.落实优秀家政服务企业、优秀家政服务人员奖励。(总牵头单位:县科技商务经济信息化局 联系人:吴宝泰 联系电话:7512209)
九、文明菜市行动。【目标任务】2023年,对照文明菜市标准,对钟鼓楼农贸市场进行改造提升。【推进举措】1.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多部门协作,制定任务清单、时间表、路线图,将年度任务分解到月,确保序时完成年度任务。2.及时组织验收。菜市完成改造提升后,及时组织项目验收,并依据省市县有关规定申报奖补。3.加大宣传力度。持续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广泛利用多种形式加大宣传。【支持政策】1.积极对上争取。对改造达标的城区菜市按照改造投资额的30%、最高30万元(新建项目最高50万元)的标准推荐申报给予省级奖补;对改造达标的城区菜市按照改造投资额的10%、最高不超过10万元(新建最高不超过20万元)标准推荐申报给予市级奖补。2.统筹县级配套。县级财政对改造达标的城区菜市按照改造投资额的10%(新建的按照改造投资额的20%)、最高不超过10万元(新建最高不超过30万元)标准给予奖补,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整治提升和运营管理。3.强化要素保障。结合实际在用地用水用电用气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总牵头单位:县科技商务经济信息化局 联系人:吴宝泰 联系电话:7512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