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入贯彻落实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深化“情系边海防官兵”拥军优属活动若干措施》的意见

发布时间:2022-02-28 15:06 信息来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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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深化“情系边海防官兵”拥军优属活动若干措施〉的通知》(皖拥[2021]5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进一步深化我县“情系边海防官兵"拥军优属工作,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建立常态联络机制

1.统一制发联系卡。各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要会同本乡镇武装部在前期摸底的基础上,进一步准确掌握每名边海防官兵家庭地址和联络信息,由县双拥办为每名边海防官兵家庭统一制发服务联系卡,与边海防官兵家庭建立“一对一”联系。

2.常态化联系走访。结合村级“周探望”、乡镇“月走访”、县级“季联络”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工作机制,开展具有针对性、个性化的联系服务,建立联系台账,了解并帮助解决边海防官兵家庭困难需求。县人武部和双拥办结合实际,定期与边海防官兵本人联系,关心其工作思想状况,了解其困难诉求,体现家乡的关怀温暖。

二、拓展优待服务内容

1.县总医院和各乡镇卫生院为边海防官兵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提供优先优惠医疗服务,适时为边海防家庭赠送老年人常备药品,为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边海防官兵父母开展送医送药活动。每年为边海防官兵父母、家属、子女提供一次免费项目体检。

2.对年满60周岁或患有慢性病、身体残疾的边海防官兵父母,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依托上级优抚医院(或光荣院)和本级光荣间,每年为他们提供一次短期疗养服务。

3.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人社局优先将有就业意愿但尚未就业的边海防官兵家属,纳入就业扶持范围,根据官兵家属个人能力素质,帮助解决就业困难。创办一般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县人社局、税务局在政策范围内给予金融、税收等方面积极支持。

4.边海防官兵子女在入园入托、入学升学或异地转学、借读方面存在困难的,由县教育局在政策范围内给予倾斜照顾,帮助解决困难。

5、边海防官兵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凭统一制发的服务联系卡和身份证明,享受全县公立景区免门票优惠政策。

三、加大关爱帮扶力度

1.居住在农村的边海防官兵家庭,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优先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计划。

2.边海防官兵家庭遭遇自然灾害、重大变故等情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利用关爱帮扶资金及时实施救助。符合条件的困难边海防官兵家庭优先纳入低保等社会救助体系。

3.将困难边海防官兵家庭逐步纳入我县“爱心送进光荣门——情暖老兵”社会服务项目。积极鼓励引导社会爱心企业和志愿者组织加入“情系边海防官兵”拥军优属活动,以项目推动的方式,每年组织开展至少一次“爱心送进光荣门——情系边海防官兵”拥军优属主题活动。

4.边海防官兵及其家庭涉法涉诉的,由县司法部门提供全程免费司法援助,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四、 完善荣誉激励体系

1.边海防官兵获得功勋荣誉后,按规定举行隆重的送喜报仪式。立功受奖奖励金标准,在我县现行标准基础上,相应增发20%。

2.每年春节或 “八一”期间,开展全覆盖式走访慰问边海防官兵家庭活动,组织边海防官兵家属参加各种形式的双拥活动。

3.每年组织边海防官兵及其家庭参与全县开展的先进典型评选表彰活动,邀请边海防官兵家庭代表出席重要活动。

4.边海防官兵因执行任务连续2年未能回乡探亲的,其父母赴部队探视边海防官兵,县双拥办按50%的标准为其报销车旅费用或给予相应补贴。

5.边海防官兵春节未能回乡的,县双拥办通过一定形式,对坚守一线的边海防官兵或其家庭进行慰问。

五、强化措施保障

1.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深刻认识深化情系边海防官拥军优属活动的重要意义,要结合自身职能职责,进一步细化举措,把各项优待服务的具体措施落到实处。各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和武装部要加强与辖区内的边海防官兵家庭的日常联系,及时了解掌握其生产生活状况和困难需求,采取有效措施帮助解决。

2.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工作联动,形成合力,全力为边海防官兵解决急难愁盼问题。

3.深化“情系边海防官兵”拥军优属活动将纳入县拥军优属合格单位创建活动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县双拥办将定期对“情系边海防官兵”拥军优属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梳理,及时总结经验,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