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宁县2018年“项目建设攻坚年”活动实施方案
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项目建设攻坚年”活动。为确保攻坚活动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投资拉动和大项目带动战略,把项目建设作为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和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第一抓手。围绕六大片区,开展五大攻坚行动,加大项目征迁力度,提升全要素保障水平,强化项目全过程服务,促进项目竣工投产,为决战决胜全面小康社会打下坚实基础,为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现代化新休宁形成新支撑、新格局。
二、攻坚目标
在全县85个计划新开工、48个续建、25个储备项目中,突出重点区域、重大项目,按片区梳理整合117个项目集中攻坚(详见附件6),确保全年固定资产投资增长9%以上。
三、攻坚任务
在产城片区(休宁经济开发区及开发区外的工业项目)、景城片区(海阳镇、齐云山镇、蓝田镇、渭桥乡及齐云山风景区)、同城新城片区(万安镇、东临溪镇、商山镇、榆村乡)、五城片区(五城镇、山斗乡、岭南乡)、溪口片区(溪口镇、流口镇、鹤城乡)、月潭湖片区(陈霞乡、海阳镇和溪口镇的月潭水库建设项目、月潭湖旅游开发公司项目)六大片区开展:
1. 要素保障攻坚行动。在融资、用地(林地)指标争取、对上资金争取、招商引资、闲置土地收储、土地复垦、闲置资产盘活等方面全力突破,力争全年融资到位4亿元、对上资金争取同比增长10%、招商引资实际到位资金5亿元、供地500亩、闲置土地收储7宗1250亩、盘活闲置资产4宗、土地复垦500亩。
2. 开(复)工攻坚行动。围绕74个新开工、39个续建项目,特别是年度计划投资5000万以上的30个项目,咬定开(复)工时间节点,实行挂图作战和倒逼推进责任制,确保项目如期开(复)工。
3. 竣工(投产)攻坚行动。围绕57个计划竣工(投产)项目,督促业主快投、快建,协助组织竣工验收各项工作,确保57个项目按计划竣工(投产)。
4. 用地征迁攻坚行动。紧盯项目开复工时间节点,提前科学谋划征迁计划及实施方案,做到随用随征、随用随迁,县直有关部门做到随用随批、随用随供。
5. 协议履约攻坚行动。各片区内已签约拟开工的招商项目,项目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齐云山管委会、休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会同县招商局建立签约项目履约推进责任制,将项目履约落地的阶段目标和进度按要求分解、细化、量化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形成分工明确、任务清晰、便于监督的目标责任体系,确保按招商协议约定的时间节点开工建设。
四、职责分工
坚持“领导包保、分级负责”的原则,明确各级各部门的主体责任,形成全县上下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牵头县领导和协助县领导:片区牵头县领导负总责,协助县领导具体抓落实。在牵头县领导的统一组织领导下,协助县领导要主动了解、掌握项目动态,通过现场办公等形式,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的问题。
牵头单位和协助单位:负责所牵头项目推进,统筹抓好项目调度、协调、服务等工作,协调解决项目前期和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困难,确保开(复)工率和竣工率,确保完成年度投资计划。
乡镇人民政府:在县直相关部门的配合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项目的征地拆迁、杆线、坟墓迁移等;负责立项、土地、规划、环评等审批的全程代理服务和施工环境营造。
项目业主单位:负责落实项目建设条件,负责制定推进计划和组织实施,并服从牵头县领导和协助县领导的统一调度。
五、攻坚步骤
“项目建设攻坚年”活动时间为2018年1月至2019年1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1. 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1月至3月)
完成项目情况的调查摸底,确定2018年全县攻坚项目计划,制定“项目建设攻坚年”活动实施方案及考核办法,分解目标任务,落实牵头县领导、协助县领导、牵头单位和协助单位。3月下旬,组织召开全县“项目建设攻坚年”活动动员大会。
2. 组织实施阶段(2018年4月至12月)
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和精力,全力冲刺攻坚任务和目标,确保“项目建设攻坚年”活动取得实效。
3. 考核总结阶段(2019年1月)
组织“项目建设攻坚年”活动考核考评,并召开“项目建设攻坚年”活动总结大会,全面总结活动开展情况。
六、攻坚措施
围绕项目攻坚目标和任务,重点建立并实行 五大工作机制:
1. 联系服务机制。实行“一个片区、一名牵头县领导、多名协助县领导、一个项目一个牵头单位和多个协助单位、一套时间任务计划”的工作机制。牵头县领导和协助县领导负责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牵头单位和协助单位要制定项目推进目标和任务倒排计划,定期将项目进展情况报告牵头县领导、协助县领导和“项目建设攻坚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项目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齐云山管委会、休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为本区域内项目推进提供全程服务,行业主管部门要全程服务本行业内项目整体推进。
2.调度讲评机制。完善信息报送和调度制度,采取“月调度、月通报、月交办、月销号,季讲评、季排名、年度考核”的调度机制。原则上“项目建设攻坚年”活动领导组每月召开一次调度会,并在4月、7月、10月集中组织三次现场点评活动,采取现场查看进度、集中汇报、县主要领导讲评的方式进行。各行业主管部门、县直服务责任单位要积极参与月调度、季讲评工作,负责解决项目推进中涉及本行业、本部门的相关问题,并按要求及时向“项目建设攻坚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问题解决落实情况。
3. 交办落实机制。对项目建设中出现的问题,由协助县领导牵头,现场办公解决,不能解决的,由牵头县领导审核后执行问题交办制度。“项目建设攻坚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牵头县领导要求解决的事项,及时形成交办函,明确任务内容和完成时限,交由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服务责任单位及相关部门承办,各单位要将承办结果及时报送“项目建设攻坚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4. 通报约谈机制。由“项目建设攻坚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县“两办”督查室、县效能办,加大对项目推进情况督查力度,将督查结果报“项目建设攻坚年”活动领导组,视情进行“一通报、三约谈”(“一通报”即每月度对进展情况及排名进行内部通报;“三约谈”即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约谈连续2次排名靠后的项目牵头单位、协助单位主要负责人,县委组织部约谈排名靠后的行业主管部门和服务责任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县监察委约谈行政许可推进缓慢的县直相关行政许可单位主要负责人)。
5. 考核问责机制。坚持客观实用的考核原则,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日常考核与集中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制定出台考核办法,依据考核结果兑现考核奖金。对在“项目建设攻坚年”活动中的先进单位及个人、项目建设管理先进工程给予通报表扬和奖励;对工作不力、敷衍懈怠、不能按期完成计划任务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予以问责。
七、攻坚保障
1.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休宁县2018年“项目建设攻坚年”活动领导组,县委书记任组长、县长任副组长、牵头县领导任执行副组长、协助县领导和牵头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委)。各片区设攻坚小组及办公室(3—5人,其中月潭湖片区攻坚小组及办公室为现月潭办组织构架,不再另设),其组成人员、集中办公地点由牵头县领导确定,原则上攻坚小组办公室主任由牵头县领导所在单位办公室领导担任,办公室人员在联系乡镇的县直单位中优选并由县委组织部统一抽调。县“项目建设攻坚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攻坚小组办公室由县财政分别预安排工作经费10万元,各攻坚小组办公场所及办公用品费用由牵头县领导提出,报县政府研定。
2. 优化建设环境。全面优化各类审批、核准、备案等事项的办理程序,减少各审批环节的前置条件,严禁在工程建设审批程序中搭车加载与审批无关联的事项。供电、供水、供气、道路交通运输等特殊行业和部门,要开辟绿色服务通道,主动做好衔接,优先予以保障。项目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齐云山管委会、休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会同县公检法等部门搞好重点项目施工现场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执法部门要严厉查处和打击破坏、干扰重点项目建设的行为,保障项目建设顺利推进。
3. 强化宣传引导。利用县内电视、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开辟专栏集中宣传“项目建设攻坚年”活动开展情况。不断强化项目建设的宣传力度,加强对市级以上媒体的供稿力度,对先进典型进行报道;对工作进展不力、连续2次被约谈的单位进行集中曝光,积极营造“各地比进度、部门比服务”的比学赶帮超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