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同管理,安徽省农业农村厅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政策,研究制定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关合同示范文本。现随文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指导辖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参照执行。
附件:《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关合同示范文本(试行)的通知》
休宁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2024年7月17日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关合同示范文本(试行)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