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负责同志解读】县长吴云忠:《休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落实企业质量治理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
县长吴云忠就《休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落实企业质量治理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推进质量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发〔2018〕30号)、《安徽省质量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发挥企业质量主体作用全面推行首席质量官制度的意见》(质办〔2020〕24号)精神,进一步夯实企业质量治理主体责任,发挥企业质量提升主体作用、推进企业质量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经县政府同意,制定本实施意见。
二、起草过程
为进一步引导我县企业完善质量治理体系和提升质量治理能力,促进质量强县建设和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在全市全面推行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 落实企业质量治理主体责任的通知》(黄市监发〔2020〕155号)要求,制定《休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落实企业质量治理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
三、主要目标
到2021年2月底,全县规模以上企业首席质量官100%聘任到位。
到2021年5月底,我县中小企业需要聘任企业首席质量官的100%聘任到位。
到2022年12月底,在县市场监管局备案的企业首席质量官100%培训到位。
四、主要内容
1.首席质量官的聘任与管理;
2.首席质量官的职责和权限;
3.首席质量官的主要任务:筑牢质量安全底线;夯实质量基础工作;提升质量发展水平;发挥标杆引领作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4.推行首席质量官制度的保障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加强要素保障;加强舆论宣传;加强业务培训;加强奖优惩劣;加强考核引导。
五、创新举措
围绕建设质量强国、质量强省、质量强县的目标任务,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充分发挥首席质量官在企业质量安全、质量提升、质量创新、质量方法推广应用和质量文化建设等方面的关键作用,提升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增强企业竞争能力。
六、下一步工作考虑
按部门职能分工,落实好首席质量官制度宣传解读、组织培训、人员管理等各项措施,发挥好企业首席质量官在推进企业质量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的领导作用、智囊作用和桥梁作用,进一步推动企业落实质量主体责任,引导企业加强全面质量管理,促进企业质量效益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