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突出高位推动。休宁县高度重视非法集资防范处置工作,按照《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明确了县级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的牵头部门,各乡镇明确了负责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积极抓好工作落实,履行好处非宣传、风险排查、线索举报、行政执法等职责。
二是突出宣传教育。各部门各乡镇积极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通过基于微信朋友圈的大数据+互联网的新型宣传方式,扩大宣传范围,提高宣传效率和曝光量,累计曝光15.8万次,基本达到休宁县区域内微信活跃用户全覆盖。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进社区进老年大学活动,邀请浙江网商银行培训讲师进行现场讲座;各部门各金融机构内部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学习培训。活动期间共开展大型活动21场次。出动执法车辆16余台(次),执法检查人员78余人次,发放宣传材料3000余份。
三是突出风险排查。深入开展社会领域金融风险排查整治、治“非贷”稳金融以及涉非涉稳风险等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县地方金融监管局对两家融资担保公司和一家典当行进行了现场检查,暂未发现存在非法集资情况。县市监局结合日常监管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对全县的非融资性担保公司、投资咨询公司和电子商务公司以及典当行进行了全面排查摸底,对在企业名称和经营范围中选择使用具有涉金融业务的市场主体(包括存量企业)予以摸底,摸清其存续状态和从事的主要业务,列入重点宣传和监管对象。
四是突出监测预警。对新成立和拟从县外转入的投资类公司进行严格核查,县地方金融监管局、县市监局和县税务局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将名称中含有“投资”等字样的企业列入重点监管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