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1867/202104-00085 信息分类: 负责人解读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休宁县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21-04-18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主要负责同志解读】县长吴云忠:《休宁县政府投资工程实施阶段全过程造价管理实施办法》

作者:休宁县站群管理 发布时间:2021-04-18 08:42 信息来源:休宁县政府办 阅读次数:

县长吴云忠就《休宁县政府投资工程实施阶段全过程造价管理实施办法》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规范政府资金的合理使用,从源头治理国有资金投资建筑工程项目违规操作以及“低价中标、高价结算”等突出问题,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切实保障政府资金安全,进一步提高投资效益,依据现行有关工程造价管理的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

二、起草过程

县住建局负责本暂行办法的起草工作。2020年5月27日我局完成了《休宁县政府投资工程实施阶段全过程造价管理实施办法(送审稿)》,经向县发改委、审计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济开发区、投资促进局等单位公开征求意见建议,累计吸收采纳各有关单位的反馈意见3条,之后通过县政府网站向公众征求了意见,再经我局法制股进行合法性审查。 2020年10月20日局党组会集体讨论后,于2020年10月23日报县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最终形成草案。

三、工作目标

明确工程设计、交易、施工、竣工结算四个阶段及全过程造价管理具体规定。主要是针对工程设计概算、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中标价、施工合同价、工程变更、现场签证、工程计量支付及工程价款结算、竣工结算等建设活动,要求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等参建单位,尤其是建设单位,应认真履行项目工程建设造价管理职责,严控工程造价变更。同时加强对造价咨询企业的监督管理,进一步整治规范工程造价咨询市场。

四、对象范围

本实施办法针对全部使用县本级政府性资金或以县本级政府资金为主的各类建设工程,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为主。

五、重点内容

1、项目变更范围和类别;2、项目变更程序;3、项目变更实施;4、法律责任。

六、下一步工作考虑

1.组织召开全县《办法》宣贯会议,对《办法》的内容、涵义和主要精神等进行集中专题宣讲。

2.开展一次送《办法》到企业的宣传交流活动,重点围绕问题答疑、收集意见建议。

3.按照《办法》中管理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开展一次监督检查,主要采取以引导为主,督促工程参建各方规范造价管理,严格控制工程变更,自觉遵守有关规定。

七、政策咨询电话

如有对《办法》不理解之处,可咨询休宁县住建局行政审批服务股(法制股),咨询电话:0559-7512454,联系人:李国保 (工作日8:00-12:00,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