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第36场】休宁县2021年度1-10月份环境状况和年度重点工作开展情况新闻发布会
时 间:2021年11月25日
地 点:政府大楼12楼东会议室
内 容:休宁县2021年度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新闻发布会
发布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
发 布 人:县生态环境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黄俊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们:
大家好!
根据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现将我县2021年度1-10月份环境状况和年度重点工作开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全县环境质量状况
1-10月份,我县环境空气优良天数比例为99.7%,较去年同期上提高1.3个百分点,PM2.5平均浓度为24微克每立方米,与去年同期持平。3个地表水断面、2个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断面、2个出入境断面、1个重点乡镇饮用水源和1个农村“千吨万人”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结果均达到或优于地表水Ⅲ类水标准。
二、年度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打好蓝天保卫战。制定印发《休宁县2021年应对气候变化和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开展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大力推进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打好碧水攻坚战。开展饮用水源地环境问题“清零行动”,切实保障饮用水安全。开展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评估监测、重点乡镇饮用水源地和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监测。开展入河排污口整治“回头看”专项行动。推进新安江流域(朱村河、佩琅河)水环境治理工程建设。打好净土持久战。强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指导企业、医疗机构完成年度申报登记39家次,对4家企业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检查,会同相关部门对11家机动车维修单位和9家工业企业进行危险废物专项整治行动联合检查。谋划休宁县重点区域水稻田土壤调查与安全利用技术应用示范项目,完成中央财政土壤污染防治资金项目入库。
二是持续推进中央和省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4月7日至5月7日,中央第三生态环保督察组对我省开展第二轮生态环保督察,共交办我县信访件5件。截至目前,已办结4件并通过验收销号,海阳镇朗斯村元溪组部分基本农田成为宜林地问题,苗木清理工作已全部完成,正在恢复种植条件。2021年6月22日至7月11日,省第四生态环保督察组对我市开展专项督察,共交办我县信访件16件。截至目前,已办结15件,11件已通过现场验收。与此同时,根据全县机关作风集中整治提升及“七大攻坚”行动部署,我局牵头制定了《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问题整改攻坚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明确目标时限,对照方案要求,全面推进问题整改。
三是不断强化生态环境保护。顺利通过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年度考核,获得转移支付资金7188万元。月潭湖缓冲带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获得2021年度中央财政水污染防治资金支持,补助1150万元。10月28日,省生态环境厅对第四届安徽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进行命名,我县位列其中。扎实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完成2020年度13个省级美丽乡村中心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并对2016年以前省级美丽乡村中心村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开展整治提升。
四是大力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长制度,切实打通生态环境保护和监管“最后一公里”。围绕自然保护地、工业园区等8个方面部署开展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排查问题14个,已全部立行立改。深入开展“严、重、促”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起底”“回头看”,截至目前排查问题5个,已完成3个,剩余2个问题正在有序推进。严厉打击涉固体废物违法行为,今年以来,县人民法院审理判决 2起固体废物违法犯罪案件,分别为东临溪小冶炼加工点污染环境罪案、汪某华等人倾倒含油废物涉嫌污染环境罪案,此外,龙田乡205国道跨省倾倒固体废物等案件正在积极办理中。截至目前,对2家环境违法企业实施行政处罚,共计罚款37.4万元,对1起露天焚烧秸秆行为进行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对1家企业实施查封扣押,下达书面整改通知15个,办理各类环境信访投诉55件。开展扬尘烟尘粉尘污染问题专项排查整治、危化品(化工)企业专项执法检查、“两高”项目专项环境执法检查等专项行动,对23家企业(单位)开展了“双随机”抽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落实整改。
五是切实加大“四送一服”力度。深化环评审批“放管服”改革,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完成“三线一单”编制工作,完成县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区域评估+环境标准”改革。结合“环企直通车”和“四千工程”等行动,深入基层和企业提供“点对点”帮扶和“一对一”服务,通过“望”现场、“闻”需求、“问”难题、“切”问题,为重点项目建设和民营企业发展当好“贴心人”。持续开展排污许可证管理,督促指导32家企业完成排污许可证申请。完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10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37件,组织开展环评及排污许可集中技术培训3次,惠及企业40余家,参训人员100余人次。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对标对表,多措并举,全向发力,确保圆满完成年度各项工作任务。
一是全面推行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长制度。建立全域排查、全面治理、全过程监管、全方位提升的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格局,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不断提升休宁县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切实打通生态环境保护和监管“最后一公里”,集中攻克群众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二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继续推进应对气候和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按照全年全面全域禁烧的管理要求,持续抓好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谋划并实施一批水污染防治重点项目,全面完成2021年度省级美丽乡村中心村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扎实开展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不断加强固体废物日常管理,推进农用地土壤治理修复工作。
三是积极助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规范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强化环评“三同时”和重点项目、经济开发区入园项目环境监管,加强排污许可企业日常监管。实行区域环评、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落实“三线一单”分类管控机制,严格执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放管服”改革,大力宣传环保相关政策,助力企业绿色发展。
四是持续推进生态保护工作。开展“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年”活动,积极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组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指挥部办公室,有序推进创建各项工作。以项目建设为抓手,认真谋划实施一批生态环保重点项目,强化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不断夯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