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宁县企业招工校企定制培养计划
为积极引导普通高等院校、职业院校支持我县企业用工、服务产业经济发展,为实现我县高质量发展提供人力资源支撑,现决定实施企业招工校企定制培养计划。
一、定制概念
以企业人才(用工)需求为导向,通过“企业提出需求、学校定向培训、政府给予奖补”的方式,初步打造“招生即招工,入学即就业”的校企合作服务新模式,鼓励和引导承接主体在校学生服务我县企业。
二、定制目标
为我县企业定制培养不少于80人。
三、定制主体
县所属智能制造产业、绿色食品产业、文化旅游产业等三大产业链范围内的规模以上民营重点企业。定制企业名录由各产业所属总牵头单位向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县人才办提请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核定。
四、承接学校
暂定黄山职业技术学院、黄山炎培职业学校(黄山市技工学校)、休宁县徽匠学校等学校。我市范围内其他学校可参照本计划开展定制培养。
五、培养模式
企业根据自身人才(用工)需求情况,在各产业总牵头单位牵头协调下,与承接学校自主协商确定,可同时选择三种培养模式,也可选择单一培养模式。
(一)定制培养(面向新录生):面向学校新招入初、高中毕业生。由定制企业与承接学校、新招学生在入学时即签订三方协议。承接学校按照企业工种(或技术要求)方向给予相应教学,定制培养完成后可享受一次性奖励;定制企业承担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培养学费,并按学生在校学习月数,按月支付学生个人不低于600元/月生活补助;学生完成定制培养毕业后进入定制企业就业,享受一次性就业补贴。
(二)定向培养(面向在校生):面向承接学校在校的非毕业班学生,由承接学校对其进行意向发展调查,鼓励和引导其进入定制企业工作,对有意向进入企业工作的学生由定制企业、承接学校与其签订三方协议。承接学校按照企业工种(或技术要求)方向给予相应教学,定制培养完成后可享受一次性奖励;定制企业承担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新增加的培养学费,并按学生在校学习月数,按月支付学生个人不低于600元/月生活补助;学生完成定制培养毕业后进入定制企业就业,享受一次性就业补贴。
(三)定单培养(面向毕业生):面向承接学校毕业年度毕业学生。由承接学校对其进行意向发展调查,鼓励和引导其进入定制企业工作,对有意向进入企业工作的学生由定制企业、承接学校和其签订三方协议,承接学校按照企业用工方向(或技术要求)进行培养,并优先推荐进入定制企业实习,定制培养完成后可享受一次性奖励;定制企业承担用工方向(或技术要求)培养产生的新增培养费用,并按学生在校学习月数,按月支付学生个人不低于600元/月生活补助,学生在企业实习期间,按月支付学生个人不低于2000元/月实习补助;学生完成定制培养毕业后进入定制企业就业,享受一次性就业补贴。
六、奖补政策
(一)财政奖补。
学生个人:对与定制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满8个月以上的学生,由财政统筹资金按照本科、大专、中专分别给予学生本人10000元、7000元、5000元一次性就业补贴。所需资金由县财政筹集发放。
(二)就业补助。
1.学生个人:职业院校、技工院校与企业开展紧缺职业(工种)技能人才定制培养的,学生毕业后与培养企业签订6个月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实现稳定就业的,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学生一次性3000元就业补贴。
2.定制企业:企业对定制培养学生开展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根据培训合格人数,按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补贴。
(三)企业补助。
1.生活费补助:定制学生在学校培养学习期间,由企业按月支付定制学生每月不少于600元的生活费。
2.实习补助:定制学生在定制企业实习期间,由企业按月支付定制学生每月不少于2000元的实习补助。
本计划由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1.休宁县企业招工校企定制培养部门职责分工
2.休宁县企业招工校企定制培养工作流程
3.休宁县企业招工校企定制培养协议
4.休宁县企业招工校企定制培养协议(三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