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1867/202104-00043 信息分类: 政策文件及解读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发文日期: 2021-04-23
发布机构: 休宁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1-04-26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休政秘〔2021〕7号 词: 民生工程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休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落实2021年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

作者:休宁县站群管理 发布时间:2021-04-26 10:24 信息来源:休宁县政府办 阅读次数:

各乡镇人民政府,齐云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休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21〕24号),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现就我县全面落实2021年33项民生工程通知如下:

一、加强责任落实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七有”目标,聚焦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推进民生工程,努力增进民生福祉。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层层压实责任,研究出台实施方案,健全“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人员队伍相对固定的工作机制,确保各项工作部署到位、落实到位。

二、突出精准实施。要紧紧围绕33项民生工程目标任务,注重增强民生工程推进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进一步提高项目规划、资金保障、调度实施、运行维护、宣传引导等关键环节的精准度,加强过程管控,强化序时调度,优化工作举措,狠抓项目建设质量,确保各项目标任务高效有序推进。在用好财政资金改善民生的同时,注重调动社会力量和资本推进民生工程,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需求。

三、健全工作机制。要发挥“党委政府领导、财政牵头协调、部门各负其责”推进机制,完善月度分析机制,强化监督检查机制,落实特邀监督员制度,推进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生工程特邀监督员等社会监督机制,形成齐抓共管、高效推进的良好局面。

四、强化资金保障。要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确保民生支出与经济发展相协调、与财力状况相匹配,把有限资金用在刀刃上,坚决避免脱离实际、寅吃卯粮。切实发挥好财政资金精准补短板和民生兜底作用,进一步强化民生工程资金拨付“绿色通道”,加强民生工程资金监督和管理力度,确保民生工程资金监督管理到位。

五、突出绩效导向。要发挥目标管理绩效考评“指挥棒”作用,构建全方位绩效导向,强化对乡镇政府、县直责任部门的民生工程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在实施过程中加强跟踪问效,健全民意调查,建立绩效评价常态机制,突出正向激励和刚性约束。将日常考核和督查考核相结合。将日常考核和督查考核相结合,健全部门评价、审计检查、群众评价和第三方绩效评价体系,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确保民生工程建好用好,提升民生工程实施水平。

六、巩固建后管养。要统筹考虑政府事权、产权归属、项目特点、受益群体等因素,进一步完善民生工程建后管养机制,注重调动社会力量和资本参与民生工程管养,分类明确管养模式,保障落实管养经费,确保项目管护责任、管护人员和管护资金落实到位,确保已建成项目正常运行,全面提升建后管养水平。

七、提升宣传实效。要充分发挥媒体宣传主渠道、网络宣传主窗口、基层宣传主阵地“三位一体”宣传方式,持续做好民生工程政策宣传工作,打造民生宣传品牌效应,强化民生工程政策宣传。落实民生工程信息员包片联系机制,强化日常督查检查,扎实做好政策宣传,务求宣传实效。要加强舆情信息分析,积极引导社会各界参与、关注、监督民生工程,切实提高广大群众对民生工程的知晓率和满意度。

 

附件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21〕24号.docx

 

 

 

 

                           2021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