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事项主动回应】关于开展城乡独生子女户和双女户计生家庭保险工作的通知
城乡独生子女户和双女户计生家庭保险方案(按家庭承保)
1.保障对象:城乡独生子女户和双女户计生家庭,保障对象为实施计划生育的夫妻及子女两代人,被保险人数分别为独生子女家庭不超过3 人、双女户家庭不超过4人,投保时夫妻中女方年满40周岁,家庭成员年龄在1周岁至65周岁的身体健康者,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
2.保险期限:一年。
3.保费及补助:每份保费60元(每户只限一份),对城乡独生子女户和双女户计生家庭实行按户进行补助,其中省级补助5元、县级补助5元;剩余部分保费各地可争取当地财政给予支持,也可社会筹资或计生家庭自行负担。
4.保险保障:每份保险在保险期间的意外伤害保额12万元,意外医疗保额1.2万元/户,城乡双女户家庭人均意外医疗保额不低于4000元。
符合参保条件且有参保意愿的请于2022年1月31日前到乡镇卫计办履行相关参保手续,如有不明白之处可以向当地乡镇卫计部门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