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1867/202112-00041 信息分类: 其他文件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文日期: 2021-12-29
发布机构: 休宁县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21-12-31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休政办秘〔2021〕69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休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休宁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休宁县站群管理 发布时间:2021-12-31 16:26 信息来源:休宁县政府办 阅读次数:

各乡镇人民政府齐云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休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部门、直属机构: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休宁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方案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2021年12月29

 

 

 

 

 

 

 

 

 

休宁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我县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能力和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实现城市管理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住建部等部门《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以及《安徽省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黄山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暂行办法》《黄山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等相关要求,有效推进我县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0已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率先在县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以及金诚阳光、新天地2小区开展了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工作。

2021年,县内公共机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车站、体育场馆、文化展览馆、宾馆、饭店、超市、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等窗口单位、公共场所)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农村“生态美超市”乡镇覆盖率达到95%。

2022年,将万宁社区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非公共机构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力争实现全覆盖。农村“生态美超市”乡镇实现全覆盖。

2023年,县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50%以上。

二、分类标准

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普遍实行四分法: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餐厨垃圾、其他垃圾。居民居住区以及党政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农贸市场、商业综合体、车站等一般实行四分法,广场、公园、城市干道、体育场馆等公共区域可根据垃圾产生实际情况实行除餐厨垃圾之外的三分法。农村按“生态美超市”要求实行生活垃圾分类。

三、职责分工

县委宣传部:负责指导、协调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

县委统战部:指导促进宗教团体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发挥宗教界和信教群众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对全县宗教活动场所有重点地进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引导和管理。

县发改委:负责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并负责相关设施建设项目的审批核准。 

县卫生健康委:负责医疗机构等本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县文明办:负责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社区等群众性创建活动的考评内容和城市文明创建督查内容;指导协调驻休单位、相关志愿者组织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县城管执法局负责制定生活垃圾分类配套制度,指导、监督、考核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导有关部门对不规范投放、收集、运输、处理行为的处罚。

县科技商务经济信息化局:督促工业企业开展垃圾分类,在消费品生产领域反对过度包装、倡行适度包装。负责鼓励生活垃圾分类相关科研项目的研究和开发,促进低碳、循环利用等先进适用技术的应用,为循环经济的发展和生态环境的保护提供科技支撑。

县生态环境分局:指导有害垃圾的规范处置,加大对有害垃圾集中收集单位的监管,督促有害垃圾集中收集单位委托具有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进行无害化处理。

县教育局:负责将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纳入中小学、幼儿园的教学内容并进行宣传教育,负责学校等教育系统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县民政局:负责本系统及养老机构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协调驻休部队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落实县级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经费,指导和督促县直部门、乡镇落实资金保障。县新保中心牵头落实农村“生态美超市”。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本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督促公交场站、客运场站等公共场所和公交车、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工具的经营者和管理者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农贸市场做好垃圾分类工作。负责生活垃圾分类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工作,构建将可回收物纳入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实现再生资源回收系统与生活垃圾收运系统“两网融合”。

县文化旅游体育局:负责推进旅游行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导酒店、宾馆、饭店、文化和娱乐场所与旅游景区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并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星级酒店、绿色酒店和星级旅游景区评比的内容之一。

县司法局:负责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相关制度的合法性审查。

县住建局:负责牵头落实城区物业小区垃圾分类工作。

县数据资源管理局:负责指导生活垃圾分类数据共享平台建设。

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负责督促落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负责组织发动环保志愿者和社会各阶层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

齐云山风景区管委会、休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负责本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海阳镇负责牵头落实城区无物业小区垃圾分类工作。

驻休企事业单位、驻休部队:负责做好责任区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城管执法局,城管执法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文明办、城管执法局负责同志担任副主任,配备专职人员集中办公,建立定期例会制度,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各乡镇要建立相应领导机制和工作机构,全面负责本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各基层党组织要加强党建引领,发挥社区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以垃圾分类为突破口,开展社区共建共治共享。探索建立“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县、乡镇、社区(村)三级联动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体系。

(二)加强宣传教育。编制垃圾分类科普手册,制作公益展板,依托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通过设置专栏等形式,全方位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普及和公益宣传。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进学校,组织开展幼儿园、中小学校生活垃圾分类实践活动,发挥“大手拉小手”作用,形成“教育一个孩子,影响一个家庭,带动一个社区”的良性互动局面。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志愿服务,广泛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进机关(单位)、进企业、进小区、进景点景区工作,通过讲座、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标语标识竞赛等志愿服务活动,推动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入脑入心,提升宣传成效。建立垃圾分类宣传教育示范基地,开展垃圾分类等活动,提升群众垃圾分类意识和分类投放正确率。

(三)完善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理系统。合理布局分类收集容器,加快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建设,以点带面在县政府大楼(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负责)、县政服务中心大楼(按楼层单位负责交通大楼(按楼层单位负责)、公安局等大楼合理设置集中投放点(四分类垃圾桶),大楼内各楼层合理设置垃圾分类设施(两分类、或三分类)和垃圾分类宣传海报或标语。其他公共机构单位在单位楼层内合理设置垃圾分类设施(两分类、或三分类)和宣传海报或标语。其他独立办公大楼由县文明办县城管执法局负责牵头。垃圾分类设施和宣传标语等由各单位负责设置,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城管执法局根据职责给予相应指导。城区小区垃圾分类工作其中物业小区由县住建局负责牵头,无物业小区由海阳镇负责牵头。创城办将此项工作内容纳入小区包保单位职责,海阳镇及社区会同包保单位具体负责落实垃圾分类的宣传和合理设置垃圾分类设施。同时通过党建引领,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等方式,将垃圾分类相关知识纳入在职党员进社区、入户宣传内容。健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合理布局布点,提高建设标准。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系统与垃圾收运系统的衔接,建设兼具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功能的投放点和中转站。鼓励在公共机构、社区、企业等场所设置专门的垃圾分类回收设施。

(四)落实资金保障。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确保垃圾分类工作有序推进。同时加大对垃圾分类的经费投入,鼓励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等方式,充分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垃圾分类收运、处置和运营服务。

(五)强化督查考核。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政府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和城市文明创建督查内容,制订《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评办法》,根据月调度、季通报、年考核,定期公布工作进展,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深入开展。

 

附件1.休宁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休宁县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实施方案

 

 

 

 

 

 

 

 

 

 

 

 

 

 

附件1

 

休宁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

 

组 长:唐  进  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洪      县委常委、宣传部长

吴跃辉  县委常委、县政府党组成员 

成 员:李大庆    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胡中文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文明办主任

程银根    齐云山风景名胜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齐云山镇党委书记

      休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谢飞勇  县发展改革委主任

汪海清  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局长

王一真  县教育局局长

宋春茂  县科技商务经济信息化局局长

程成进  县民政局局长

宋更生  县司法局局长

汪胜生  县财政局局长

胡保卫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汪大明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郑传权  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局长

  剑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吴春晖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文遐辉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汪卓强    县城管执法局局长

丁三平    县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谢卫权  县数据资源局局长

汪向阳  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余国扬  县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

孙明诚  团县委书记

吴艳琴  县妇联主席

朱卫胜      县融媒体中心(休宁广播电视台)主任(台长)

    谢卫民    海阳镇人民政府镇长

      万安镇人民政府镇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城管执法局,县城管执法局局长汪卓强兼任办公室主任,县文明办副主任胡泾明、县城管执法局党组成员陈国馨任副主任。

 

 

 

 

 

附件2

 

休宁县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黄山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暂行办法》,推动我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宣传引导市民进行垃圾有效分类,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宣传主题

垃圾分类  全民知晓  参与分类  争创文明。

二、主要任务

充分利用全媒体阵地,采取线上宣传与线下活动紧密结合,大力宣传生活垃圾分类的重大意义和相关政策,营造生活垃圾分类人人有责、人人参与的社会氛围。

(一)发布文件宣传

在休宁广播电视台及所属新媒体通过开辟专栏、新闻报道、公益广告、微信发布、微博互动等多种形式刊载(播)《黄山市生活垃圾分类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休宁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手册》(以下简称《宣传手册》)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依据。

(二)开辟专栏宣传

1.在休宁广播电视台对《办法》《方案》进行重点解读,普及垃圾分类知识;

2.在休宁广播电视台推出系列报道,跟踪全县垃圾分类实施推进情况;

3.在休宁广播电视台刊登生活垃圾分类宣传画、短视频;

4.休宁广播电视台刊播生活垃圾分类公益宣传片。

(三)拓宽平台宣传

1.社会宣传

坚持部门联动、统筹资源、多种载体,突出抓好垃圾分类氛围营造。

县直各单位、齐云山风景区管委会、休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乡镇:在城区、景区各领域(行业)LED显示屏滚动播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标语。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推动在物业小区等单位LED显示屏滚动播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标语,建设垃圾分类宣传教育示范基地,开展垃圾分类体验活动。

县城管执法局:推动在主次干道沿街店铺等单位LED显示屏滚动播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标语。

县交通运输局:在出租车车顶滚屏及公交车站台、公交车内LED显示屏滚动播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标语。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县内各餐饮服务单位、市场LED显示屏滚动播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标语。

县科技商务经济信息化局:在县内各大型商业综合体LED显示屏滚动播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标语。负责协调三大运营商通过手机短信平台,发送生活垃圾分类公益短信和温馨提示。

县地方金融监管局:在县内各银行、金融机构LED显示屏滚动播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标语。

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在县内景区、宾馆(酒店)等LED显示屏滚动播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标语,在宾馆(酒店)房间内放置宣导手册。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在县内各医院LED显示屏滚动播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标语。

其他县级部门:在办公区LED显示屏滚动播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标语。

2.网络宣传

充分发挥新闻网站、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多种平台资源,构建多层次立体化传播矩阵,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氛围营造。

牵头单位:县委网信办、齐云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休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

责任单位:县地方金融监管局、县科技商务经济信息化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休宁广播电视台、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

(四)开展现场宣传

1.各企事业单位、机关、学校和社区在工作场所、居民小区出入口张贴生活垃圾分类宣传画和宣传标语。

2.定期组织人员在人口密集场所设置咨询点进行现场宣传、解答疑问、发放宣传手册、宣传海报。

牵头单位:县文明办、县城管执法局、齐云山风景区管委会、休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

责任单位: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县科技商务经济信息化局、县教育局、各乡镇

(五)实施入户宣传

1.组建宣传队伍,依托社区志愿者、文明劝导员、卫生监督员、物业管理员等,走进小区、商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指导。

2.各社区组织体验活动、有奖问答、互动游戏等线下活动,提高群众对生活垃圾分类的认知度。

牵头单位:县文明办、县城管执法局、齐云山风景区管委会、休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责任单位:属地管理的乡镇、社区

(六)开展“垃圾分类进学校”

在县各类学校开展“垃圾分类进校园”活动,将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纳入教学内容,开设专门课程,纳入考核重点,提高学生生活垃圾分类意识,做到一个学生影响一个家庭,带动全社会。县委党校教学要安排生活垃圾分类内容。

牵头单位:县教育局、县委党校

责任单位:全县各教育机构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清推行生活垃圾分类的重大现实意义,切实把此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精心安排部署,细化工作方案,完善组织管理体系。党员干部要带头宣传、带头示范,积极引导市民参加生活垃圾分类行动,养成良好习惯。

(二)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工作联席机制。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要加强横向联系、纵向沟通,定期召开联席会,推动方案落实。加强涉及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的相关舆论引导,提升对生活垃圾分类的理解和认识,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

(三)注重宣传实效。以不断提升环保意识和文明素质为目的,以垃圾分类常识和意义、操作规范、政策解读为主要内容,充分调动宣传力量,创新方式方法,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生动活泼、寓教于乐的形式,营造良好氛围,确保群众听得懂、看得明、好操作。

(四)强化监督考核。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城管执法局定期开展督查,及时掌握本宣传方案各单位落实情况,并建立督查通报制度,确保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在各单位有效开展。

 

 

 

 

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标语

 

垃圾分类要主动  绿色文明要行动

垃圾分类人人做  做好分类为人人

一个萝卜一个坑  别让垃圾跳错坑

垃圾分类一小步  低碳生活一大步

你一分我一分    未来生活加满分

开展垃圾分类    争做文明市民

参与垃圾分类    创造优美社区

乱放是垃圾      分类是资源

垃圾要回家      我来帮帮它

垃圾分类扔      环保又卫生

随手一分        文明加分

垃圾分类        从我做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