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宁县人民政府关于曹凡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齐云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休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研究决定:
曹凡同志任县科技商务经济信息化局副局长;
丁毅同志任休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余莉莉同志任县司法局溪口司法所所长;
程敏同志任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汪群权同志的县发展改革委(县粮食和储备局、县公管局)副主任(副局长)职务;
胡永安同志的县科技商务经济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王新鸿同志的县科技商务经济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丁毅同志的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人防办)副局长(副主任)职务;
施丰声同志的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副局长职务;
黄金珉同志的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副局长职务;
汪金顺同志的县司法局溪口司法所所长职务;
吕金灵同志的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2022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