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1867/202201-00127 信息分类: 人事任免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就业、创业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休宁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2-01-20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休政人〔2022〕1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休宁县人民政府关于曹凡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1-20 09:33 信息来源:休宁县政府办 阅读次数:

各乡镇人民政府,齐云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休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研究决定:

曹凡同志任县科技商务经济信息化局副局长;

丁毅同志任休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余莉莉同志任县司法局溪口司法所所长;

程敏同志任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汪群权同志的县发展改革委(县粮食和储备局、县公管局)副主任(副局长)职务;

胡永安同志的县科技商务经济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王新鸿同志的县科技商务经济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丁毅同志的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人防办)副局长(副主任)职务;

施丰声同志的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副局长职务;

黄金珉同志的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副局长职务;

汪金顺同志的县司法局溪口司法所所长职务;

吕金灵同志的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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