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宁县人民政府关于李大庆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齐云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休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研究决定:
李大庆同志任县政府办(外事办)主任;
李向荣同志任县政府信访局局长;
胡宝健同志任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局长;
余锋同志任县公安局副局长;
金毅同志任县审计局副局长;
汪永进同志任休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宁蓉同志任休宁经济开发区企业服务中心(休宁经济开发区人才服务中心、休宁经济开发区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服务中心)主任;
周俊同志任县司法局汪村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郑元发同志任县司法局岭南司法所所长;
巴金足同志任县司法局白际司法所所长;
吴群同志任县司法局龙田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洪慧同志任县司法局鹤城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毕永茂同志的县政府办(外事办)主任职务;
谢卫权同志的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局长职务;
宋百久同志的县政府信访局局长职务;
储树辉同志的县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潘秋霞同志的县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胡宝健同志的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郑伟阳同志的休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郑元发同志的县司法局白际司法所所长职务。
2022年1月24日